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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关于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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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7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9月16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各位董事,2015年9月22日上午10: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工作的议案;

      同意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投资总额为16,705.56万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为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向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亿元担保。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关于公司为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7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9月16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各位监事,2015年9月22日上午10: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工作的议案;

      同意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投资总额为16,705.56万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为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向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亿元担保。

      此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关于公司为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7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阳新能源”) 。

      ●本次担保金额:150,000,000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64,999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阳新能源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6,910,600元人民币。截至2015年8月31日,金阳新能源总资产为3,925,124.87元,净资产为4,198,364.77元(未经审计)。(注册资本、总资产与净资产差异的原因:1、根据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我公司于9月14日向金阳新能源增加注册资本151,910,600元,目前金阳新能源注册资本为156,910,600元;2、金阳新能源预缴税费329,350.48元)

      因金阳新能源开展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现我公司拟为其提供150,000,000元担保。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市南山新区东七路

      注册资本:156,910,600元

      法定代表人:孔新文

      经营范围 :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新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安装和销售;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系列工程的设计、建设、安装及总承包;风能、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金阳新能源经审计总资产4,975,650.33元,净资产4,984,968.38元,流动负债-9,318.05元,净利润-15,031.62元,无银行贷款和营业收入;截止2015年8月31日,金阳新能源总资产3,925,124.87元,净资产4,198,364.77元,流动负债-273,239.90元,营业收入320,754.72元,净利润-786,603.61元,无银行贷款(未经审计)。

      三、担保情况

      因金阳新能源开展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现我公司拟为其提供150,000,000元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并有助于金阳新能源加快发展,对股东利益的实现有益,同意公司为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4,999万元,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4,403,165,344.21元,担保余额占经审计净资产的 60.18%,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提供担保234,000万元,占经审计净资产的53.14%;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和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24,999万元,占经审计净资产的5.68%;为参股子公司新疆天富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000万元,占经审计净资产的1.36%。

      2012年6月14日,公司为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开展业务提供担保3000万元。在担保有效期内,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使用上述担保,共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200万元,办理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息已全部归还银行,2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已解付1920万元,另有28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因涉及经济诉讼被法院冻结,致使上述担保事项未能按期终结。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7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6日 11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6日

      至201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9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会议决议于会议召开当天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

      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5年10月15日上午 10:30-13:30、下午 16:00-18:30 到新疆石河子市

      红星路 54 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

      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

      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 炜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