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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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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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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47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5年9月27日-9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下午3:00至2015年9月28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7、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2.1 发行规模

      2.2 发行对象与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 债券品种和期限

      2.4 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2.5 担保情况

      2.6 发行方式

      2.7 募集资金用途

      2.8 上市安排

      2.9 偿债保障措施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确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现场会议登记结束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23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1号16楼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0599。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双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积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积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与单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单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单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果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数视为作废。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

      电话号码:0532-67710729

      传真号码:0532-67710729

      电子信箱:gqb@doublestar.com.cn

      2、股东(或代理人)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