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22 证券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15-030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9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5年9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范围内向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按持股比例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范围内,向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关于具体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合同签署、合同展期等,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该交易为非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15-031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项目开发建设之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三年。关于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该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临2015-032号公告。该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15-031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范围内向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供委托贷款概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以公司自有资金,按持股比例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范围内,向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关于具体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合同签署、合同展期等,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
该交易为非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基本情况
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Everbright Ashmore Investment White(Hong Kong) Limited出资15300万元,占51%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14100万元,占47%股权;上海光控嘉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2%股权。该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沪宜公路2241号201室;经营范围:在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0011街坊52/6丘商业地块内从事写字楼、商业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公关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最近三年来,主要是受让和开发建设上海嘉定大融城项目(原名为新荟购物广场)。目前,招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预计将于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98亿元,净资产为2.65亿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73亿元,净资产为2.62亿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目前,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正常,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将加强与上海嘉宝安石置业有限公司的沟通和协调,对其经营运作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努力确保不发生委托贷款风险。
四、截至本公告日,除本公告所涉事宜外,公司无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之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15-032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如下:因项目开发建设之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三年。关于具体的担保合同或协议,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该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正友;住所:嘉定区南翔镇古猗园路391、393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组织承包建设工程、房屋租赁等。
经审计,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20万元,净利润205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642万元,净资产23,196万元;负债总额23,44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6,674万元,流动负债16,772万元。
2015年1—6月份,上海嘉宝奇伊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万元,净利润-15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8,167万元,净资产20,706万元;负债总额47,46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 6,674万元,流动负债40,787万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目前,该公司正在开发云翔佳苑动迁配套房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400万元(不包括公司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阶段性贷款担保);除本公告所涉及事宜外,公司对其他子公司无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7%,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