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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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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5-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5-067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15日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9月22日上午12时,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共有7位董事:唐勇、蓝建秋、高福兴、邓永清、谢荣兴(独立董事)、姚文韵(独立董事)、李杏(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勇召集和主持。参加表决的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提请审议上海保港基金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15-06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15-06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决定于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15-070。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5-068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保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保港基金”)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保港张家港保税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定,以工商实际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张家港保税区从多方面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通过载体建设、政策帮助、资金扶持等方面的保障,正孕育出众多新兴创业企业,为股权投资基金创造了丰富的投资机会与获利机会,张家港保税区为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入驻给予了相关的扶持政策。上海保港基金拟在张家港保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9月22日上午12时,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共7位董事进行了传真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不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上海保港基金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张家港保税区投资设立上海保港张家港保税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定,以工商实际核准为准)。

      3、上述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保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樱南路15号二幢五层510部位

      法定代表人:蓝建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保港张家港保税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定,以工商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 3亿元人民币

      3、出资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

      4、注册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经征得注册地工商局后,协商确定)

      四、对外投资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影响

      根据“上海保港基金未来三年(2015-2017)发展战略及投资规划”,上海保港基金希望通过在张家港保税区内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业务为切入点,寻找有竞争力的相关项目,完善保税科技的产业结构,为保税科技走向规模化,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做大做强的同时也支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2、存在的风险

      由于上海保港张家港保税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定,以工商核准为准)的设立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投资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5-069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修改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修订。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2015- 070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9日 14点

      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9日

      至2015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已经公司2015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议案5、6已经公司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邓永清、常乐庆

      电话:0512-58320358 0512-58320165

      传真:0512-58320652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5-071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46号)。批复内容主要为:

      一、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税科技)201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经审核,我委同意保税科技按本次董事会决议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期限内,向符合条件的保税科技员工发行股票,投资者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39.10万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及定价方式按现行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固体仓储类资产及偿还银行贷款。

      二、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国有股东须按本批复意见在相关股东大会上表决。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方案实施时,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报我委备案。

      三、请苏州市国资委指导保税科技的国有股东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股权管理规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

      四、保税科技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有关情况通过国资委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备案。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