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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编号:临2015—071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同意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银行向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实际发放的委托贷款50%的部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以持有的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召开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5-07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为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邦信)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3亿元,累计3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5.11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了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同意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银行向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实际发放的委托贷款50%的部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以持有的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罡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

    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比例为49.499%、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资产)持股比例为40.499%(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北京方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上海全地投资中心持股比例为0.002%(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3,216.35万元,负债总额60,313.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4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 董事会意见

    万通邦信负责杭州未来科技城项目,因经营需要,需融资不超过6亿元,我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此次融资成功,将有利于项目开发计划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收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拟提供上述担保外,本公司还为杭州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万通杭昀置业有限公司、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万通时尚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和信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万通时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计32.11亿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完成后,担保数额占本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49%。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15-073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4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4日

    至2015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2同意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议案全称见下方备注议案2)
    3审议《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备注议案2:同意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银行向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实际发放的委托贷款50%的部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以持有的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和2015年9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246万通地产2015/10/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 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A层)

    6. 联系方式:联系人 程晓晞、王渴

    联系电话 010—59070788/59071169

    传真 010—59071159

    邮政编码 100020

    六、 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2同意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银行向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实际发放的委托贷款50%的部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以持有的杭州万通邦信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审议《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