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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5-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计票人在监督员的现场监督及公证员、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926,425.6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9.36%,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866,904.91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691.37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16%;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9,829.33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84 %。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7500元,律师费40000元,合计47500元。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5年9月22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 2015年 9月 25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求是公证处关于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期间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20日17:00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5年9月22日进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2015年9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fcteda.com)上的《关于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2015年9月25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出(转入)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 ,010-66555662;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公 证 书

      (2015)京求是内经证字第561号

      申请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1-1)注册号10000040001035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委托代理人:袁静,女,1983年11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1322198311261024。

      公证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弓劲梅的委托代理人袁静于2015年9月21日来到我处,申请我处监督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营业执照、基金管理资格证书以及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批复、基金合同、托管人不持异议函、终止基金合同申请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持有人名册等证据。

      根据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八部分的约定,终止该基金合同应当提起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作为该基金的管理人,具有召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经核实,该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依法就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具了不持异议函。申请人已依法进行了公告及两次提示性公告,通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审议事项、权益登记日、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表决票填写和寄交方式、送达地址、文书样本等事项。截至2015年9月20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17时,该基金持有人共计477人,持有基金份额共计9,984,574.01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公证人员郭英于2015年9月22日来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出席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会议。

      本公证员、公证人员郭英核实了出席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会议的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代表及见证律师的身份,并监督了计票过程。经过现场唱票、核验、计票、监票,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926,425.6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9.36%,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866,904.91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691.37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16%;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9,829.33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84%。随后,本公证员、公证人员郭英与出席会议的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签署了《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兹证明,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提起、通知、召开、表决、计票全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该会议通过的《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合法、有效。

      附件:《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关于终止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终止泰达宏利全球新格局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求是公证处

      公证员 邵云龙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