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
公告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5—062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发行银行间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发行银行间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情请见日期为2015年3月24日和2015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ly.com)。
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5]MTN467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323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4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2、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公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