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巢东股份 证券代码:600318 编号:临2015—070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等会议材料。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立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王彪先生回避表决,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即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 年10月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2015 年7月30日起停牌,并于当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及原因: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
3、重组框架方案
(1)主要交易对方
主要交易对方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为现金出售。
(3)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全部水泥相关业务资产、权益及负债。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截至目前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已与各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工作有序开展,中介机构正深入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2015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巢东水泥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53)。
2015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巢东水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54)。
2015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巢东水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59)。
2015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巢东水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60)。
2015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巢东水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63)。
2015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巢东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编号:临2015-064)。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日期继续停牌30日。
2015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巢东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5-065),披露了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情况;
2015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巢东水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66)。
2015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巢东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67)
2015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巢东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69)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标的资产规模较大,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工作复杂程度较高,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尚未最终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
四、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披露前的前置审批事项正在办理中。
五、申请继续停牌时间及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即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推进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同时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