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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制下首个支持保障房建设
    资产证券化产品成功挂牌
    2015-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刘伟 ○编辑 潘圣韬

      ⊙记者 刘伟 ○编辑 潘圣韬

      

      近期,由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作为财务顾问的“扬州保障房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扬州保障房专项计划”)成功设立,并于9月23日在深交所举行挂牌仪式。

      扬州保障房专项计划募集规模为10.5亿元,存续期为5年;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分为3期,评级均为AA+,3年至5年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利率为5.29-6.50%。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2013年7月4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安排,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2014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棚户区改造融资体系。

      2014年11月,资产证券化业务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制,产品发行规模和效率大幅提高。扬州保障房专项计划是资产证券化业务备案制后深交所发行的首批支持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房建设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也是继建发棚改和徐州保障房后运用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服务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又一阶段性成果。通过拓展基础资产类型、创新交易结构,努力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依法合规、操作便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保证棚改任务的资金需要。

      扬州保障房专项计划创新性地将不规整的未来销售收入整合成标准的信托收益权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其顺利发行及挂牌,不仅可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还能利用所融资金继续投入保障房建设工程,支持城市的健康发展和百姓的安居乐业。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保障房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国家“在棚改、民生等国民经济的重点领域实现金融创新”的政策导向,具有显著的社会效应和示范效应。

      下一步,深交所将一如既往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同时还将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服务于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