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5-04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范健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翁耀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已经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涉及该议案相关子议案的有关内容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如下:
(1)翁耀根先生拟以现金认购168,571,429股股份;
(2)翁霖女士拟以现金认购14,047,619股股份;
(3)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以现金认购28,095,238股股份;
(4)广发恒定18号华东重机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以现金认购8,428,571股股份。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如下:
(1)翁耀根先生拟以现金认购106,966,667股股份;
(2)翁霖女士拟以现金认购14,047,619股股份;
(3)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以现金认购16,857,143股股份;
(4)广发恒定18号华东重机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以现金认购8,428,57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翁耀根、翁杰、孟正华回避表决。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19,142,857股(含219,142,857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注:鉴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数量的上限相应调整为219,142,857股(含219,142,857股)。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46,300,000股(含146,300,000股)。若公司股票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翁耀根、翁杰、孟正华回避表决。
3、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8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12,382.00 | 12,382.00 |
| 补充营运资金 | -- | 70,454.00 |
| 合计 | -- | 82,836.00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301.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12,382.00 | 12,382.00 |
| 补充营运资金 | -- | 42,919.41 |
| 合计 | -- | 55,301.41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翁耀根、翁杰、孟正华回避表决。
除上述内容外,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翁耀根、翁杰、孟正华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翁耀根、翁杰、孟正华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与认购对象翁耀根、翁霖、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翁耀根、翁杰、孟正华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10月9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5-049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浦良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对发行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等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如下:
(1)翁耀根先生拟以现金认购168,571,429股股份;
(2)翁霖女士拟以现金认购14,047,619股股份;
(3)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以现金认购28,095,238股股份;
(4)广发恒定18号华东重机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以现金认购8,428,571股股份。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如下:
(1)翁耀根先生拟以现金认购106,966,667股股份;
(2)翁霖女士拟以现金认购14,047,619股股份;
(3)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以现金认购16,857,143股股份;
(4)广发恒定18号华东重机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以现金认购8,428,571股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19,142,857股(含219,142,857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注:鉴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数量的上限相应调整为219,142,857股(含219,142,857股)。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46,300,000股(含146,300,000股)。若公司股票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8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12,382.00 | 12,382.00 |
| 补充营运资金 | -- | 70,454.00 |
| 合计 | -- | 82,836.00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301.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12,382.00 | 12,382.00 |
| 补充营运资金 | -- | 42,919.41 |
| 合计 | -- | 55,301.41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内容外,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与认购对象翁耀根、翁霖、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5-05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12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有关公告)。
因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涉及该议案相关子议案的有关内容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如下:
(1)翁耀根先生拟以现金认购168,571,429股股份;
(2)翁霖女士拟以现金认购14,047,619股股份;
(3)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以现金认购28,095,238股股份;
(4)广发恒定18号华东重机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以现金认购8,428,571股股份。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具体如下:
(1)翁耀根先生拟以现金认购106,966,667股股份;
(2)翁霖女士拟以现金认购14,047,619股股份;
(3)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以现金认购16,857,143股股份;
(4)广发恒定18号华东重机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以现金认购8,428,571股股份。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19,142,857股(含219,142,857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注:鉴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发行数量的上限相应调整为219,142,857股(含219,142,857股)。详见2015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46,300,000股(含146,300,000股)。若公司股票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8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12,382.00 | 12,382.00 |
| 补充营运资金 | -- | 70,454.00 |
| 合计 | -- | 82,836.00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301.4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35万吨/年不锈钢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 12,382.00 | 12,382.00 |
| 补充营运资金 | -- | 42,919.41 |
| 合计 | -- | 55,301.41 |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除上述内容外,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
四、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方案的调整是基于公司自身资金状况和资本市场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而作出的合理调整,调整的内容切实可行。本次调整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5-05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取消原定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取消的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取消的股东大会名称: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取消的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27日—9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15:00至2015年9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3、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1日。
二、取消原因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发生变化,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重新调整。
三、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及其他说明
公司已对所涉及的议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修订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时重新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可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文件。
本次董事会取消于2015年9月2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并重新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给予的公司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5-05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将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8日
(五)召开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2 发行数量
1.3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审议《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5年9月2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 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见附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 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公司法务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685;投票简称:“华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元) |
| 总议案 | 100.00 | |
| 议案1 |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1.00 |
| 子议案1.1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1.01 |
| 子议案1.2 | 发行数量 | 1.02 |
| 子议案1.3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1.03 |
| 议案2 |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2.00 |
| 议案3 | 《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3.00 |
| 议案4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4.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三) 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徐大鹏 毛赟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B座24楼
电话: 0510-85627789
传真: 0510-85625595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5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1.2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1.3 | 发行数量 | |||
| 1.4 |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 |||
| 2 |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说明:上述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在所列议案右侧的“赞成”、“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以在其后方的空格中打“√”为准,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视为无效委托;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5年9月28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 姓名或名称 (签字或盖章) | |||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号 | 持有股数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是否本人出席 | 备注 |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