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提示性公告
2015-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的函,内容摘要如下:
近日,开投集团收到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吸收合并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国资改〔2015〕49号)。宁波市国资委同意由开投集团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开公司”)。电开公司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均由开投集团承接,吸收合并完成后,开投集团存续经营,电开公司注销独立法人资格。
截至2015年8月底,开投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电开公司合并持有本公司225,890,39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0.24%。其中, 开投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192,312,397股,电开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33,578,000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开投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225,890,39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0.24%。
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经营活动没有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后续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