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5-090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新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104国道黄庄水库至眉岱段联网公路及将作头长远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
●投资金额:2.33亿元人民币
●特许经营期:新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二期工程为20年(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新昌县将作头长远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为14年(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同意环境集团投资建设新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104国道黄庄水库至眉岱段联网公路及将作头长远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并签署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2.33亿元。
(二)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环境集团投资新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特许经营项目的议案。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新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104国道黄庄水库至眉岱段联网公路及将作头长远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2. 项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城南乡眉岱村,新昌县梅渚镇张家店长远岗。
3. 项目内容:本BOT项目由新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04国道黄庄水库至眉岱段联网公路及将作头长远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三个工程组成。新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占地1013.86亩,总库容为639万立方米(总填埋量540万),设计垃圾平均处理能力490吨/日,渗滤液日处理规模约为340吨。本项目分期建设,一期使用年限为5年,二期使用年限为13年。现一、二期工程采用BOT模式实施;104国道黄庄水库至眉岱段联网公路为新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配套工程,全长约5.4公里(其中新线1.3公里),污水管线全长约9.5公里,含沿线的给水、雨水及市政管网建设;新昌县将作头长远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占地6871.98㎡,设计污水处理能力300吨/日。
4. 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2.33亿。
5. 特许经营期:新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二期工程为20年(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新昌县将作头长远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为14年(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此次公司中标的新昌项目在地理位置上与公司现有浙江省的项目有一定的协同意义,与公司环境业务发展目标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15-091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9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相关的更新备考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10099号)、《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吸收合并后分立前备考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1610号)、《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分立后存续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1594号)及《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备考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5)第1635号)等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就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晨B股”)及分立上市相关事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于2015年9月24日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858号)。根据该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将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及分立上市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