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9月21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和认购金额的议案》。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治年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党林自愿放弃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和认购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1、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共5人。除前述5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合计不超过495人。
2、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认购金额为12,000万元;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相关单位员工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56,000万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总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治年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党林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共5人。
根据上述情况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中“一、参与认购对象及确定标准(二)参与对象认购情况”中“第七条参与认购对象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一、参与认购对象及确定标准(二)参与对象认购情况”中相关内容为: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5人,分别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5人合计认购12,000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合计不超过495人,合计认购不超过56,000万元。本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根据2015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党林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改,主要修改情况如下:
1、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共5人,5人合计认购12,000万。
2、本次发行数量变更为不超过3,288万股,其中秦英林先生认购不少于986.19万股、钱瑛女士认购不少于32.87万股,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不超过2,235.38万股,认购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变更为30.42元/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增加至51,687万股,其中秦英林先生和钱瑛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不低于33,745.52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将不低于65.29%。
3、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及修订。
4、对原预案公告之日至预案修订稿公告之日期间财务数据更新、发生的变更事项进行了相应更新。
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治年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党林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共5人。
根据上述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中“第七条参与认购对象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七条参与认购对象情况”中相关内容为: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认购份额上限及份额分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计划持有人总计不超过500人,全部为公司员工,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5人,分别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5人合计认购12,000万元,其所合计持有的份额占本计划总份额的17.65%;公司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495人,合计认购不超过56,000万元,其所合计持有的份额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82.35%。本计划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参与对象最终认购本计划的金额及份额以其实际出资为准。”
五、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因本议案表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刊登《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15年6月10日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上述情况对《关于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进行修改。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公告》(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9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和认购金额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党林自愿放弃参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和认购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1、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共5人。除前述5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合计不超过495人。
2、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认购金额为12,000万元;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56,000万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总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和认购金额的调整符合实际情况,本议案已通过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党林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共5人。
现根据上述情况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中“一、参与认购对象及确定标准(二)参与对象认购情况”中“第七条参与认购对象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后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一、参与认购对象及确定标准(二)参与对象认购情况”中相关内容为: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5人,分别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5人合计认购12,000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合计不超过495人,合计认购不超过56,000万元。本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改符合实际情况,本议案已通过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根据2015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党林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改,主要修改情况如下:
1、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共5人,5人合计认购12,000万。
2、本次发行数量变更为不超过3,288万股,其中秦英林先生认购不少于986.19万股、钱瑛女士认购不少于32.87万股,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不超过2,235.38万股,认购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变更为30.42元/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增加至51,687万股,其中秦英林先生和钱瑛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不低于33,745.52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将不低于65.29%。
3、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及修订。
4、对原预案公告之日至预案修订稿公告之日期间财务数据更新、发生的变更事项进行了相应更新。
该等变更涉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内容的调整,调整后的预案见附件(一)。
董事会对《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改符合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党林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共5人。
现根据上述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中“第七条参与认购对象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修改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第七条参与认购对象情况”中相关内容为: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认购份额上限及份额分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本计划持有人总计不超过500人,全部为公司员工,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5人,分别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5人合计认购12,000万元,其所合计持有的份额占本计划总份额的17.65%;公司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495人,合计认购不超过56,000万元,其所合计持有的份额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82.35%。本计划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参与对象最终认购本计划的金额及份额以其实际出资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修改符合实际情况,本议案已通过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报告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依据及过程进行修改。
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修改符合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刊登《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15年6月10日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上述情况对《关于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进行修改。
董事会对《关于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修改符合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公告》(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牧原股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的修订在有效授权期及决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摘要(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一、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原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合计不超过500人,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6人,分别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苏党林、王华同、秦军,6人合计认购13,000万元。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合计不超过494人,合计认购不超过57,000万元。
二、公司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的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2015年6月10日实施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调整,公司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为:
(一)因公司完成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而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的修订
2015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4,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0日。
因此,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0.91元/股调整为30.42元/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的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149.24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301.12万股。
(二)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而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的修订
公司副总经理苏党林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由不超过7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8,000万元,认购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301.12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235.38万股。其中,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6名(曹治年、褚柯、鲁香莉、苏党林、王华同、秦军)调整为5名(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认购金额由13,000万元调整为12,000万元;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由不超过494名调整为不超过495名,认购金额由不超过57,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6,000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金额、人数、认购金额调整前后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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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摘要(修订)。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牧原股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在有效授权期及决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一、《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修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调整及证监会反馈意见回复相关事项,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为:
(一)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而对预案进行的修订
2015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4,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注册资本因此由24,200万元增加至48,400万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0日。
因此,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0.91元/股调整为30.42元/股,发行数量自不超过1,642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288股。其中秦英林先生认购不少于986.19万股、钱瑛女士认购不少于32.87万股,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不超过2,301.12万股。
(二)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而对预案进行的修订
公司副总经理苏党林自愿放弃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由不超过7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8,000万元,认购股票数量由不超过2,301.12万股调整为不超过2,235.38万股。其中,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6名(曹治年、褚柯、鲁香莉、苏党林、王华同、秦军)调整为5名(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认购金额由13,000万元调整为12,000万元;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员工由不超过494名调整为不超过495名,认购金额由不超过57,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56,000万元。
(三)根据对证监会本次非公开发行反馈意见回复进行的修订
公司于2015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088号)。根据公司对反馈意见的回复情况,对预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及修订。
(四)对原预案公告之日至预案修订稿公告之日期间财务数据更新、发生的变更事项进行了相应更新。
二、更新披露情况
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公告(修订)》。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填补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相关措施的公告(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牧原股份”)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5年7月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受理,公司于2015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088号)。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何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以及本次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发展空间将得到拓展,从而为公司未来稳定、快速、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是基于如下事实或假设: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将5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其余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实施了派发现金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0.91元/股调整为30.42元/股,对应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642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288万股。
2、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6年1月初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本次发行不会对2015年度的即期收益产生影响,会对2016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即期收益产生影响。
3、在不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情况下,假设公司2016年实现的每股收益为N元/股,2016年末每股净资产为M元/股。
4、在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情况下,假设2016年1月初因募集资金到位后偿还银行借款从而节约公司2016年全年的财务费用3,000万元(按照公司2014年度贷款的综合成本约6%,据此推算,偿还50,000万元银行借款将为公司每年节省财务费用3,000万元)。不考虑2014年度和2015年度分红等因素影响。
5、在预测2016年底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即发行前总股本为48,400万股、发行后为51,688万股。
6、假设本次发行除利息支出节约外,盈利没有其他变化,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94N+0.06)元/股。
7、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2016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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