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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39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议案》(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负债结构,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含8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临2015-040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详见公司临2015-040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于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5-041号公告)。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 26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5-040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负债结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8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8亿元(含8 亿元),可一次或分次发行。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品种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利率形式、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5、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7、交易流通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8、决议的有效期

      股东大会通过后至发行结束之日止。

      二、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登记机构、交易流通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挂牌申请、备案、配售转让及其他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发行前,向交易所提交债券挂牌转让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向证券业协会备案;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挂牌转让申请书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其他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事项;

      4、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选择及聘任合格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律师、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参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7、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自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及授权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 26日

      证券代码:600512 证券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2015-041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6日

      至201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9:00—16:00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9号汇鑫商务广场26楼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邮政编码:318050 联 系 人:崔伟燕 潘万荣

      联系电话:0576-82522526 传 真:0576-82522555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