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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5-059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于2015年9月16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及方式

      根据公司资金需要,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人民币,一期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拟为非公开,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4年,可设置选择权。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债券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由相关方提供担保,如果需要提供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担保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偿债措施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决议,采取相应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及届时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方式、发行数量/规模、实际总金额、发行期限、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的安排、发行上市场所、债券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评级安排、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他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项;

      (四)如监管部门对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五)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当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40证券简称:华业资本公告编号:2015-060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13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13日

      至2015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

      邮政编码: 100025

      联系电话:(010)85710735

      传 真:(010)85710505

      联 系 人: 张雪梅 张天骄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