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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8 股票简称:柯利达 编号:2015-04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适应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及战略部署,公司拟设立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保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与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苏州新合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出资占比为30%,为第二大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2015-042号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15-04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

      设立保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新合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为30%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与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苏州新合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保理公司”),保理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出资占比为30%,为第二大股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保理公司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与上述合作方无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本2.58亿元。

      2、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

      3、苏州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苏州新合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3、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具体根据工商核准及相关部门批准后确定)

      6、经营年限:30年

      7、股权结构

      ■

      四、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柯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苏州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一)出资概况

      保理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出资为货币出资形式,其中首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合同各方按股权比例相应认缴。

      (二)保理公司组织结构

      1.保理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保理公司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一名,乙方委派一名,丙方委派一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人选由甲方向董事会推荐,由董事会选任。

      (三)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2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参股保理公司是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发展的考虑,围绕装饰行业产业链开展投融资活动,逐步探索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使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能够有效结合,提升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保理公司的管理经营、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水平,将影响本次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公司将密切关注保理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积极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