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3版)
图表10 债券组合投资实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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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息策略
票息策略是指投资于较高票息的债券,通常来说,高票息债券一般为中长期期国债或信用等级低于国债的企业债券、次级债以及基金所允许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产品。在利率水平及信用水平维持稳定的情况下,通过投资高票息债券,可以获取较高的利息收入,在提高债券组合的整体收益率水平的同时也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
(2)息差策略
息差策略是指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的策略。息差策略实际上就是杠杆放大策略。在进行放大策略操作时,必须考虑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时,息差策略才能取得正的收益。
(3)利差策略
利差策略是指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进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影响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的因素主要有息票因素、流动性因素及信用评级因素等。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个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个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利差策略实际上是某种形式上的债券互换,也是相对价值投资的一种常见策略。随着信用市场的发展,本基金将密切关注企业债以及其它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信用状况的变化,从中分析信用利差的走势,积极进行信用利差投资策略。
2、个券选择
根据上述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个券相对于收益率曲线被低估(或高估)的程度分析,结合个券的信用等级、交易市场、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特点等,充分挖掘价值相对被低估的个券,以把握市场失效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3、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1)组合构建
通过上述投资策略,本基金初步完成债券组合的构建。在此过程中,本基金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债券组合信用等级维持在投资级以上水平;将债券组合的流动性维持在适当的水平。
(2)组合调整
在投资过程中,本基金需要随时根据宏观经济、市场变化,以及基于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对债券组合进行调整。
(四)其他资产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本基金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2、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现金头寸管理
为了尽可能避免基金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现金过度和现金不足现象对基金运作的拖累,在现金头寸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内生性与外生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300指数×50% +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5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一只稳健增长型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预期来看,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中等预期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力争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间的适度灵活配置与稳健投资下,获取长期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技术风险、上市交易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9月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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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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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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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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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出现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1.关于南方航空(代码:600029)的处罚说明
A.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通知,公司副总经理陈港、公司运行总监田晓东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立案侦查。
B.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5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通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徐杰波、公司副总经理周岳海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立案侦查。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再者公司已经作出公告免去相关责任人职务,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且公司拥有完整的规章和流程以及团队继续保持正常经营,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持续的影响,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2.关于牧原股份(代码:002714 )的处罚说明
A.2015年5月23日,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豫证监函【2015】第122号),提出以下问题:一、2012年至2014年,公司生猪销售量分别为91.76万头、130.68万头和185.90万头,分别增长50.48%、42.41%、42.26%;但期间公司存货分别为5.06亿元、10.21亿元、10.35亿元,分别增长18.22%、101.78%、1.37%;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分别为2.03亿元、2.00亿元和2.33亿元,分别增长61.11%、-3.29%、16.5%。请说明存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与生猪销售量增长的匹配性。二、资产项目重大变化情况一节,公司存货占总资产比重下降6.45%,公司解释为“生猪存栏规模增加”,请予以说明。三、2014年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共有7,258.25万元,请列示此类固定资产的名称、金额及未办妥的原因。
B.2015年5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5】第105号),提出以下问题:一、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956.19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36.86%。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请年审会计师就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二、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260,476.34万元,同比增加27.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9.81万元,同比下滑73.6%。请结合产品结构及产量、价格、成本、费用等方面详细测算并说明收入大幅增长而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三、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综合毛利率为7.73%,同比下降12.07%。请结合生猪产品结构、出栏量、成本、毛利情况,并与同行业比较说明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四、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45,538.45万元,同比上升276.78%。请结合具体现金流入流出,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存货等情况,分析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五、截止报告期末,你公司流动比例为0.9156,速动比率为0.2089,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再者公司已经做出合理的解释,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影响,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3.关于正邦科技(代码:002157 )的处罚说明
2014年7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正邦科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经查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3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0至2,410.05万元;201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3年度净利润为1,820.71万元;4月19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2013年度净利润为-3,092.28万元,4月24日披露的2013年度报告中实际数据为-2,993.92万元。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与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但未及时、准确披露业绩修正公告。本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和第11.3.7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周健、总经理程凡贵、财务总监周定贵、董事会秘书孙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第3.1.6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现作出说明如下:
A.投资决策程序: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制定的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综合考虑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对不同行业进行投资金额分配,同时在研究部的支持下,对准备重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最终构建投资组合。
B.基金经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看重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盈利能力。我们判断此次事件对公司短期负面影响有限,再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且公司拥有完整的规章和流程以及团队继续保持正常经营,我们认为不会对整体的业绩造成持续的影响,因此买入并持有公司股票。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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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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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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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A.自2007年8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10年9月30日: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发行阶段三年期凭证式国债(2007年第三期),票面利率为3.66%,发行期间因加息调整票面利率为4.11%,折算复合年增长率为3.9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基金成立前最后发行的一期三年期凭证式国债的复合年化收益率/年度时长×报告期时长。
B.自2010年10月1日(基金转型之日)至今:
(1)本基金自2010年10月1日转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300指数×50% +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50%;
2、 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A.自2007年8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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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8月15日;
(2)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债券为0%-95%;现金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的建仓期系自2007年8月15日起至2008年3月14日,在建仓期末及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B.自2010年10月1日(基金转型之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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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转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本基金转型后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300指数×50% + 中信国债指数×50%;
(3)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6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5%-55%,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六)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七)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三)-(八)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三)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四)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本招募说明书更新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股东于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于2015年3月6日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于2015年7月15日由“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基金托管人” 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相关信息;
5、“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5年6月30日;
6、“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5年6月30日;
7、“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它应披露事项更新了相关信息。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