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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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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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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编号:临2015-02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董事会于2015年9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后,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了该议案,认为该方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并进行了重新审议。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5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

      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后,我们认真研究了该议案,认为该议案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现将201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再次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的产品、劳务是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各类整车系列提供零件和总成配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是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因此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大金额的关联交易。关联人在与本公司具有长期的协作配套关系中,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公司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在关联交易定价时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该项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优势,节约公司的材料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公司于2003年4月9日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签订了长期采购协议、销售协议、承揽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无异议,该协议条款自动延长,其协议范围涵盖了所有一汽集团下属企业。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15-02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2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28日

      至2015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5年10月26日,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上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必须提前24 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东风南街1399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邮编:130011 联系电话:0431-85765755

      传真:0431-85765338

      联系人:刘志勇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