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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核心”包含核心趋势和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两个层面。通过自上而下的研究,从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走向、行业周期和景气变化、市场走势等方面,寻找促使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行业及市场演化的核心驱动因素,把握上述方面未来变化的趋势;与此同时,强调甄别公司的核心竞争要素,从公司治理、公司战略、比较优势等方面来把握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力求卓有远见的挖掘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

      “成长”体现在对公司持续成长性的评价和比较上,利用成长性指标和深度挖掘成长质量等方法来选择个股。本基金针对不同行业和公司的特点,通过建立成长性估值模型来分析评价公司的成长价值,并进行横向比较来发现具有持续成长优势的公司,从而达到精选个股的目的。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主要采取“自上而下”为主的投资方法,研究员着重在行业内通过分析上下游产业链景气状况的不同、供需情况、传导机制的变化,选择质地良好的企业或持续成长突出的股票。通过宏观经济、金融货币、产业景气等运行状况及政策的分析,对行业判断进行修正,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做出资产配置及投资组合的构建,并根据上述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投资组合回顾与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资产配置流程如图2-1所示。

      ■

      图9-1 资产配置流程

      战略性资产配置首先要确定各类资产的预期回报率和波动率,然后再按照要求对满足风险收益目标的资产进行混合。由于使用了预期回报率和波动率等信息,该类信息具有长期性;战术性资产配置增加了对市场短期趋势判断的重视,通过对市场的研究,把握时机进行仓位调整和波段操作,一般用于短期的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战略性资产配置为主、战术性资产配置为辅的配置策略:中长期(一年或一年以上)采用战略性资产配置,短期内采用战术性资产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行业配置在资产配置的基础上,遵循自上而下方式。具体方法是:

      基于全球视野下的产业周期的分析和判断

      本基金着眼于全球视野,遵循从全球到国内的分析思路,从对全球产业周期运行的大环境分析作为行业研究的出发点,再结合对国内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货币金融政策等经济环境的分析,从而判别国内各行业产业链传导的内在机制,并从中找出处于景气中的行业。在行业把握上,本基金进一步通过从宏观到行业再到行业内部的思路进行深入挖掘。

      基于行业生命周期的分析

      对每一个行业,分析其所处生命周期阶段。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处于成长

      期的行业,对这些行业给予相对较高估值;而对处于初始期的行业保持谨慎。某些行业虽然从大类行业看属于衰退性行业,但其中某些细分行业仍然处于成长期,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或较强的盈利能力,本基金将对这些细分行业的公司进行投资。对于国家扶持和经济转型中产生的行业成长机会也予以重点关注。

      基于行业内产业竞争结构的分析

      本基金重点通过迈克尔·波特的竞争理论考察各行业的竞争结构:(a)新进入者的威胁;(b)供应商的议价能力;(c)行业内部的竞争现状;(d)替代品的威胁;(e)购买者的议价能力等。本基金重点投资那些拥有特定垄断资源或具有不可替代性技术或资源优势,具有较高进入壁垒或者具有较强定价能力,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行业。

      ■

      图9-2 行业配置流程图

      (2)个股选择策略

      在选定的行业中,选择那些具有明显竞争优势、持续成长能力强且质量出色的企业。股票的选择和组合构建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根据迈克尔·波特的竞争理论,本基金重点投资那些拥有特定垄断资源或不可替代性技术或资源优势,具有较高进入壁垒或者较强定价能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

      本基金认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成为成本领导者或提供差异化服务等手段取得优于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而这种竞争优势能够为公司带来超越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回报率,同时有助于企业在未来超越行业其它对手确立行业龙头的地位。筛选企业时我们重点考量以下标准,所选企业将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主营业务突出,来自主营业务方面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超过50%,并在行业上市公司排名中处于前50%;

      规模相对较大,资产规模和市值规模在行业上市公司中排名处于前75%;

      盈利能力出色: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高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或者,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高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具有与行业竞争结构相适应的、清晰的竞争战略;拥有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品牌优势或其它特定优势;在特定领域具有原材料、专有技术或其它专有资源;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

      具有良好公司治理结构,注重股东回报,已建立起市场化经营机制、决策效率高、对市场变化反应灵敏并内控有力。主要考核指标:财务信息质量、所有权结构、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主营业务涉及的行业数量等等。

      本基金认为,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通常会成为同行业中的成本领导者或者产品/服务差异化的提供者,享有比同行业中其它企业更好的利润水平,具备可持续的成长能力,能较好的分享到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成果。因而,在市场表现中,能够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回报,这类企业将是本基金投资的重点对象。

      高成长性

      对每一个行业,分析其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处于成长期的行业,对这些行业给予相对较高估值;而对处于初始期的行业保持谨慎。某些行业虽然从大类行业看属于衰退性行业,但其中某些细分行业仍然处于成长期,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或较强的盈利能力,本基金将对这些细分行业的公司进行投资。同时,对于国家扶持和经济转型中产生的行业成长机会也予以重点关注。

      筛选企业时我们重点考量以下标准,所选企业将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高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或者根据预测结果计算的主营业务收入未来两年预期的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GDP未来两年预期的年复合增长率。

      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高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或者根据预测结果计算的主营业务利润未来两年预期的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GDP未来两年预期的年复合增长率。

      税后利润增长率高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且税后利润为正。

      PEG优于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对该指标排名前几名的企业将作为重点配置选择。

      企业的质量

      本基金认为,在考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成长性的同时,亦应注重企业成长的质量和综合治理能力,只有注重企业成长的质量和综合治理能力才能准确发掘公司的内在价值,降低投资风险。在进行企业财务健康度和综合治理能力的时候,筛选企业时我们重点考量以下标准,所选企业将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资产报酬率,主要反映企业资产总体的获益能力;

      流动资产周转率,主要反映企业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周转速度快,会节约流动资产,等于相对扩大资产投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而延缓周转速度,需要补充流动资产参加周转,形成资金浪费,降低企业盈利能力;

      资产负债率,主要反映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

      我们首先计算出企业的资产报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资产负债率得分。然后将它们按5:3:2的比例加权平均,得出企业质量总得分并排名,选择在行业上市公司中排名前50%的公司作为首选。

      本基金认为,通过上面核心竞争力、成长性和企业质量三个方面的综合评价而选择出的企业将会充分反映本基金“核心成长”的投资理念,同时再辅以科学、全面的风险控制,可以有效保障本基金实现长期稳定增值的投资目标。在本基金的个股选择中,所选择的公司股票将至少具备上述三个方面标准中的一个。

      3、债券投资策略

      久期管理

      久期管理是债券组合管理的核心环节,是提高收益、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利率水平的变化对债券投资的收益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本基金在综合分析中国

      宏观经济、财政金融政策和市场状况的基础上,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当预期利率上升时,本基金将适度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期利率下降时,本基金将适度提高组合久期,在有效控制风险基础上,提高组合整体的收益水平。

      期限结构配置

      由于期限不同,债券价格变化对市场利率的敏感程度也不同,本基金将在确定组合久期后,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进行期限结构的配置。主要的配置方式有:梯形组合、哑铃组合、子弹组合。

      确定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主要体现在对不同类型债券的选择,实现债券组合收益的优化。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之间,以及各个市场内不同债券类型之间的选择。本基金在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债券流动性、税收、以及信用风险等因素基础上,进行类属的配置,优化组合收益。

      个债选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重点考察各券种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等级,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错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本基金在已有组合基础上,根据对未来市场预期的变化,持续运用上述策略对债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

      图9-3 债券投资策略示意图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或增发、配售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等情形下主动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或避险交易组合。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沪深3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沪深300指数引进国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认为,该指数能够满足本基金的投资管理需要。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

      十二、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 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6) 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投资于其他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8)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得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非本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致使基金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1)-(3)项以及(5)-(9)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十三、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十四、基金的融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以基金的名义依法为基金融资;

      十五、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十六、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市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3、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无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9)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申购期内申购金额为0元,申购份额为0份。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生分红。

      7、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8、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至(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人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计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注:[1] 就赎回费的计算而言,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以此类推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十八、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本基金名称、本基金公司名称及“重要提示”中对于招募说明书的更新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中对“(六)申购、赎回的费率”进行了更新。

      6、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对“(六)风险收益特征、(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进行更新。

      7、对“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

      (上接1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