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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5-53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报的事后

      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721号),公司现就审核意见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你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的2015年度的经营目标为: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7亿元。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5.63万元,分别达成年度目标的44.56%、13.27%。同时,你公司近日披露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对你公司所属台州工厂原料药进口警示函,将对你公司9-12月份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请补充披露:(1)鉴于上述情况,你公司是否拟对年初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作出相应的调整;(2)你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后续拟采取哪些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回复:

      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2015年的经营计划预计为:主营业务收入(合并数)1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并数)2.77亿元,但因受公司控股子公司原研产品特治星供货不足导致销售收入减少和公司部分抗肿瘤制剂产品销量下滑的影响,公司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将公司2015年度经营目标调整为: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5-1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并数)较去年同期下降80-100%。虽FDA发出对公司所属台州工厂原料药进口警示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但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不懈努力去确保该经营目标的达成,不会因此事件的影响而对2015年度经营目标再次做出调整。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加大国内市场开发,包括新产品安佰诺下半年投放市场来增加销售收入,同时通过加强成本管理,优化业务结构,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等措施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半年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原研产品特治星供货不足导致销售收入减少。同时,根据你公司2014年年报,上年已存在特治星供货不足的情况。请补充披露:(1)你公司特治星的供货方及其与上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关系;(2)自去年以来特治星就一直供货不足的具体原因;(3)你公司对特治星的采购政策、采购渠道、采购模式,以及原供货方供货不足,是否存在可替代的第三方采购渠道;(4)你公司有关特治星的供货事项,是否属于此前你公司和辉瑞公司的合资事项范围。如是,请说明当时对该事项的有关约定,是否对你公司采购特治星等作出了相应的限制;(5)特治星供货不足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具体影响,以及你公司对特治星供货不足问题的后续应对解决措施及预计解决(恢复正常供货)的时间期限。

      回复:

      (1)特治星由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辉瑞”)全资子公司浙江瑞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海医药”)销售,由惠氏制药有限公司供货,惠氏制药公司与Pfizer Luxembourg Sarl(辉瑞卢森堡公司)同属于辉瑞集团,Pfizer Luxembourg Sarl(辉瑞卢森堡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的外方股东,持有海正辉瑞49%的股权。

      (2)特治星为辉瑞在意大利的工厂生产的粉针剂,进口到辉瑞苏州工厂即惠氏制药公司进行分包装(贴签、装盒和说明书)后再供货给瑞海医药。2014年底海外工厂因生产过程改造暂停了特治星的生产从而造成了全球特治星出现供货紧张的情况。

      (3)特治星是原研产品,是由惠氏制药公司独家供应,并不存在可替代的第三方采购渠道;

      (4)在海正与辉瑞的合资事项中,特治星是辉瑞注入的7个产品之一,目标是将该产品技术转移到海正辉瑞位于富阳的生产基地进行地产化生产,在未地产化之前,则继续在辉瑞工厂生产,并由瑞海医药作为全国的独家代理商进行销售推广。

      (5)因特治星供货不足,对海正辉瑞2015年销售收入影响近10亿元人民币。辉瑞的意大利工厂目前已经完成生产过程改造,并于2015年6月恢复生产,辉瑞已经从海外进口了几批特治星到中国,准备进行分包装并供应市场,待检查合格后将于2015年11月底由惠氏制药有限公司供应给瑞海医药,同时辉瑞已加强了特治星生产的过程监控,预计在2016年上半年全面恢复生产并保证对海正辉瑞的正常供货,满足其市场需求。但因前期特治星供货不足可能导致部分客户流失,因此恢复供货后特治星的销售收入与以往相比短期可能存在差距,原有市场份额需要一定时间恢复。

      3、半年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你公司部分抗肿瘤类产品销量下滑以致利润下降。报告期间,抗肿瘤药物营业收入减少32.96%,营业成本增加10.24%。请补充披露:(1)部分抗肿瘤类产品销量下滑的具体原因;(2)抗肿瘤药物产品销量下滑但营业成本却增加的具体原因。

      回复:

      2015年上半年,公司由于抗肿瘤制剂产品销量下滑,导致抗肿瘤药营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销售架构调整的影响,销售人员未及时跟进医院抗肿瘤药库存消耗所致;

      抗肿瘤类产品收入下滑但营业成本却增加的具体原因:(1)抗肿瘤制剂销售减少导致部分原料药和制剂产量均减少,产品单位成本上升;(2)由于产品结构调整,上半年抗肿瘤部分低毛利产品销售有所增长而高毛利产品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导致抗肿瘤药物营业收入减少32.96%,营业成本增加10.24%。

      4、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达1,842万元,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其中未列明项目的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金额为660万元,未列明项目的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金额为895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递延收益摊销的具体补助项目、形成原因以及摊销期限和依据。

      回复:

      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在公司2015年半年报财务附注“67 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中将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金额660万元在备注栏中误写为与收益相关,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金额895万元在备注栏中误写为与资产相关,应为: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金额为660万元,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摊销金额为89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未列项目的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明细:

      ■

      未列项目的与收益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明细:

      ■

      5、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辉瑞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余额为3,633万元。请补充披露:(1)该预付款的形成原因和时间;(2)你公司与辉瑞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你公司其与发生的交易是否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根据海正辉瑞与辉瑞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瑞国际)签署的药品供销协议, 2015年4月海正辉瑞向辉瑞国际采购了一批进口产品甲强龙与美卓乐,并根据帐期的约定在2015年6月23日向辉瑞国际支付货款3,633万元。因为海关进口关增税支付环节及进口药品送检等待药检报告的时间较长,在货款支付日6月23日,该批进口药品尚未正式入库,该笔支付的货款暂列入预付款。2015年7月在完成清单、药检等所有手续后,该批药品正式入库,并在2015年7月完成了预付款的清账处理。

      辉瑞国际是辉瑞集团下属企业,不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关联法人认定的相关情形,因此辉瑞国际不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在海正辉瑞成立时,双方母公司各注入相应品种,在海正辉瑞完成药品批准文号转移工作且开始生产前这段过渡期内,为保证海正辉瑞的业务开拓,尽快树立海正辉瑞在中国高端品牌仿制药市场的地位,经海正辉瑞与各股东协商一致,海正辉瑞(含控股子公司)将为海正以及辉瑞转入海正辉瑞的药品提供特定分销、推广服务和辉瑞药品的分包装服务。该过渡期经营事宜已经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富阳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暂付款2,449万元,且账龄超过1年;你公司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余额为22,157万元,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余额为25,579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应付款项的具体形成原因和时间。

      回复:

      1、应收富阳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暂付款2,449万元。为更好的引进人才和留用关键员工,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分别与富阳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购买位于富阳区人才公寓协议,并分别预付人才公寓购房款1,266万元和1,183万元,并于报告期分别计提坏账准备127万元和118万元。后续待房屋竣工验收及认购人员资格审定完成后,公司将陆续向有资格认购公寓的员工收回该暂付款,截至2015年6月末,该公寓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认购人员资格审定工作已开展。

      2、公司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余额为22,157万元。

      其中如东县滨港置业有限公司款项系为解决南通基地员工的住宿问题,海正药业南通有限公司于2012年与东县滨港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员工宿舍购买协议,涉及金额9,408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别于2012年12月支付855万、2013年支付1,534万元、2014年4,216万元、2015年1-4月支付2,803万元。截至2015年6月末,该职工宿舍楼土建部分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台州市椒江区浙江化学原料药基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椒江区基地建设公司”)预付款项,根据公司与椒江区基地建设公司签订的《套房转让协议书》,公司拟受让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朝晖新村的82套商品房用于引进人才,公司于2005年11月、2006年2月、2006年7月、2008年8月分别预付930万元、750万元、690万元和90万元购房款,预付转让款总计2,460万元。由于椒江区政府方面原因,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只收到十余套商品房,且均未办理产权证。根据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的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为解决前述的套房遗留问题,会议同意在椒江滨海工业区块朝晖小区二期安排土地用于建造企业职工住宅,明确土地性质为住宅出让用地,通过公开挂牌形式出让,若最终出让价格超过200万元/亩,超出部分由椒江工业区管委会以适当渠道补差。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尚未结算此笔预付款项。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区政府沟通,尽快结清该笔预付款。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分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预付款2,000万元,为保障员工住房、租房问题,2015年02月份公司通过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椒江分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椒江区东部限价房项目,截至2015年6月末,该区块保障房正处于土地试桩阶段。

      3、2015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116,433万元,其中,25,579万元系公司为构建厂房、购买设备等工程投资建设中应付未付的款项,其中,金额较大的前五大资产未付款单位有:

      ■

      7、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外捐赠445万元。请补充披露以上捐赠支出的对象和原因。

      回复:2015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捐赠445万元,其中为支持中国医学公益事业发展向北京医学奖励基金会赞助385万元;向台州市慈善总会进行公益性捐赠50万元;向富阳惠来社区共建等赞助费10万元。

      根据公司《对外捐赠和赞助内控办法》的规定,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捐赠涉及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5-54号

      债券简称:11海正债 债券代码:122094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瑞海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2015年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别为2,269万元、267万元,合计2,536万元。该补助资金现已到账并与当期收益相关,公司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科目,公司2015年盈利预测已包含该笔营业外收入。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