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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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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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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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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变更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5-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变更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具体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由于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S&P Dow Jones Indices LLC)拟于近期终止中信标普国债指数的编制,为保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以及操作一致性,本公司决定使用中证国债指数【H11006】替代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且同时决定使用沪深300指数【000300】替代中信标普300指数,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

      上述变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重要提示

      1、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免长途电话费)、021-388347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www.bocim.com/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8日

      关于中银基金旗下三只公募基金

      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

      公告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变更上述三只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具体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由于标普道琼斯指数公司(S&P Dow Jones Indices LLC)拟于近期终止中信标普国债指数的编制,为保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以及操作一致性,本公司决定使用中证国债指数【H11006】替代中信标普国债指数,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

      ■

      《中银行业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

      《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后对照表

      ■

      上述变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重要提示

      1、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各《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免长途电话费)、021-388347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http://www.bocim.com/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