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市场
  • 6:评论
  • 7:股市行情
  • 8:市场数据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实施公告
  • 关于变更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2015年10月8日   按日期查找
    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0版:信息披露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及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实施公告
    关于变更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5-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大集团”)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资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含大宗交易)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2015年3月27日,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对公司股票的购买,其锁定期为2015年3月30日起12个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号2014-090、2015-022)及2014年12月2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014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1日,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3月30日至2016年3月29日,目前仍在锁定期内;

      2、2015年3月30日公司完成了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2015年6月实施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54,491,61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4%;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处于锁定状态,未出现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因持有人离职、退休、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且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买的股票解锁后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资管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海大集团股票;同时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有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自主出售其持有的海大集团股票;

      2、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或届满终止后,广发资管将对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资产进行清算并将本次收益进行一次性现金分配,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3、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可以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的特别开放期T日申请退出,退出款将在T+7日内从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通过广发资管划至退出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退出金额为退出时对应资产份额扣除退出费后的净额;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或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推行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