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市场
  • 6:评论
  • 7:股市行情
  • 8:市场数据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10月8日   按日期查找
    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6版:信息披露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114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厦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二)本次的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及具体使用金额。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盛屯矿业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711 股票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11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十)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具体交易场所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十一)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本次的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三)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十四)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确定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及具体使用金额。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三、发行人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及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2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北京盛屯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201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3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深圳市源兴华矿产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和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注:深圳市源兴华矿产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源兴华,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玛矿业,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保理。

      (3)201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深圳市智网通技术有限公司。

      A、201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注: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投资,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华金。

      B、2014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5)2015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2015年1-6月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深圳市兴安埃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二)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如未特别说明,上述指标为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计算2015年1-3月存货周转率时作年化处理;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计算2015年1-3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时作年化处理;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EBITDA=息税前利润+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计算。

      (三)最近三年一期内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

      2012年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矿采选和综合贸易。2013年、2014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资本运作方式进一步收购了矿业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内公司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四)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1、资产分析

      (1)总体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要资产结构如下:

      ■

      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53,898.19万元、594,356.83万元、391,876.95万元和186,113.85万元,呈快速增加趋势。2013年1月公司完成对埃玛矿业的收购,总资产大幅增加,较2012年末增长110.56%;2014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净额为10.19亿元,且公司发行公司债4.50亿元,公司总资产大幅增加,较2013年末增长51.67%。

      公司近年积极进行矿业资源投资和购并,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近三年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65%-80%。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商誉。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采矿权、探矿权和土地使用权,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34%、46.89%、57.80%和51.14%,占比较高,与公司作为资源型企业的特性相匹配。公司近几年逐渐拓展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与此相关的流动资产增加较快,使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有所降低。

      1)流动资产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流动资产金额及比例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集中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分别占流动资产的74.92%、81.85%、91.07%和77.94%。随着公司黄金租赁业务的开展,其他流动资产将增加。未来随着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的深入开展,公司流动资产占比将会提升。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商誉构成。截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上述三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64%、94.45%、95.02%和85.61%。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各子公司矿山井巷资产、房屋及建筑物、设备等构成;无形资产主要由公司拥有的采矿权、探矿权及相关土地使用权构成;商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2、负债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和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组成。近年,公司逐步并购矿山企业,多次融资为并购转型提供了资金。2012年公司整体负债总额不大,2013年、2014年、2015年上半年随着并购业务的开展和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负债总额增长较快。公司目前资产结构主要为非流动资产,与此配比,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呈上升趋势,2013年之后,非流动负债比例较高。公司2014年末较2013年末负债增加84,110.05万元,主要系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增加融资4.5亿元。公司2013年末较2012年末负债增加58,134.85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发行公司债券20,000万元,导致应付债券增加;以及公司矿产资源的购并造成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大幅上涨所致。公司2015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增加较快,主要是受供应链金融影响,公司筹集了部分短期资金。

      (3)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2012年和201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且高于报告期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运转良好。201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长452.95%,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幅较大。2014年,公司大力开展综合贸易、供应链金融及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等,需投放资金,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2014年末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较2013年末增加5.44亿元,因此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体现为净流出较大。2014年、2015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额流出为业务扩张的结果,随着贸易业务实现销售和金融业务资金的偿还,资金将回流,短期的大额资金流出不会影响公司长期现金回收能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活跃,积极通过并购等扩张规模、提升竞争实力,因此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体现为净流出。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为86,157.63万元,较2013年投资活动净流出增加68,290.45万元,主要系公司收购盛屯投资和贵州华金股权支付现金。2015年1-6月、2013年度及2012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差异不大。

      公司属资源型公司,目前处于投资扩张期。公司以金属矿采选、贸易及供应链金融为基础,向商业保理、设备融资租赁、黄金租赁等金融业务领域深度拓展,完善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大力加强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的投入,资金需求量大,因此筹资活动主要体现为资金净流入。2015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809.89万元,主要系公司向新增向银行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融资金额较多所致。2014年主要由于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净额为10.19亿元,发行公司债券4.5亿元,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体现为净流入167,285.48万元。2013年,公司进一步改善负债结构,于2013年12月12日发行公司债券人民币2亿元,上述公司债券的发行替代了部分银行借款,综合影响导致201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819.49万元。2012年,公司无重大筹资活动,主要表现为借新还旧以及偿付利息,综合影响导致2012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88.18万元。

      目前公司债务融资结构以长期负债为主,比较稳健。

      (4)偿债能力分析

      2015年6月30日、2014年末、2013年末和2012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75、2.24、1.21和0.70,速动比率分别为1.63、2.13、1.14和0.68。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升高趋势,2014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保持在2倍以上,说明公司资产变现能力较强,短期偿债能力总体较强。2015年6月30日,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是年中处于生产旺季,流动负债增加较快。

      近年来,公司优化资本结构,综合采用股权和债权匹配融资,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2015年6月30日、2014年末、2013年末和201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2.49%、38.13%、36.36%和45.33%,总体上与有色金属矿采选业资产负债率相当,但远低于供应链金融及贸易行业资产负债率,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公司进一步增加长期债务融资提供了空间。

      公司按期偿还有关债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资信水平。近年,公司通过并购优质矿山、开拓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等使得经营业绩稳步上行,良好的经营业绩充分保障公司的偿债能力。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营业毛利/营业收入

      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期间费率=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公司主要矿山埃玛矿业和银鑫矿业均位于内蒙古地区,受当地气候因素影响,公司的收入实现具有一定季节性,下半年收入实现较多,上半年收入实现较少。目前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2013年度随着埃玛矿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业绩逐步释放和银鑫矿业产能的提升,公司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收入增长迅速,2013年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实现收入和毛利分别比2012年增长187.98%、266.73%,公司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实现快速增长。2014年,受益于技改扩产的进行以及矿山保暖工程的完成,公司主要矿山埃玛矿业和银鑫矿业实现提前开工,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的选矿厂全年延长生产时间,其银鑫矿业和埃玛矿业金属采选业务进一步增长,此外,收购盛屯投资和贵州华金,为公司增加金属采选业务收入5,244.94万元。2014年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实现收入和毛利分别比2013年增长38.89%、31.00%。2015年1-6月,有色金属采选业务生产期较短,实现收入较低。

      综合贸易业务方面,公司利用在金属行业积累的渠道和经验积极开拓相关矿产品及大宗金属商品贸易业务,丰富公司收入来源。2014年、2013年,公司综合贸易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54.05%、49.40%,2015年1-6月份综合贸易业务收入达到了2014年全年的55.37%,最近三年及一期综合贸易业务收入增幅较大。公司于2013年12月对盛屯金属增资2亿元,其注册资本金增加到3亿元,为公司拓展金属综合贸易业务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基于公司在有色金属行业的投资及经营管理经验,2014年,公司大力拓展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涵盖金属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黄金租赁等。在供应链金融领域,2012年-2015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146.69万元、12,257.91万元、43,151.57万元和86,299.45万元、,其中2013年营业收入有所减少,主要是受到公司产品结构调整的影响,部分基础资源品销量降低;2014年,配合公司发展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的战略,公司加大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投入,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2.03%;公司于2014年初开始开展保理业务,截至2014年末,保理业务已投放业务量达到1.42亿元,2014年营业收入928万元,净利润达到543万元;2015年1-6月,公司保理业务收入1,587.42万元,净利润为1,046.73万元。公司于2014年10月起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截至2014年底已投放量达到1.86亿元,2014年营业收入为727万元,实现净利润443万元;2015年1-6月,盛屯黄金租赁业务收入2,517.34万元,净利润为1,371.42万元。公司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处于快速发展期。

      目前,公司拥有较为丰富的资源储备,为公司未来盈利提供了保障。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埃玛矿业、银鑫矿业、风驰矿业、鑫盛矿业和贵州华金的资源储量如下:

      ① 埃玛矿业:已探明金属储量包括铅28.17万吨、锌58.36万吨,矿石中铅、锌品位分别为3.24%和6.33%。伴生有银金属量233.9吨,品位36.72克/吨;铜金属量0.96万吨,品位0.15%。矿山于2012年7月试产,年处理矿量30万吨,矿井尚可服务年限约30年。

      ② 银鑫矿业:已探明矿石储量2,121.50万吨,含铜金属量16.49万吨,原矿品位0.776%;钨金属量3.27万吨,原矿品位0.154%;锡金属量2.38万吨,原矿品位0.112%;银金属量547.34吨,品位25.763克/吨。矿山于2007年建成投产,预计开采年限26.29年。

      ③ 风驰矿业:已探明矿石储量497.12万吨,其中含铜金属量6.48万吨,品位1.77%;锡金属量2.39万吨,品位0.47%;银金属量155.783吨,品位高于30克/吨;锌金属量0.62万吨,品位2.24%。矿山于1990年建成投产,但当时规模较小,公司正对其进行技改,并加大探矿力度。

      ④鑫盛矿业:主要矿产为铜矿,其中铜原矿保有量为346.5万吨,铜金属保有量为1.71万吨,伴生有金,其黄金金属保有量为595.8千克。矿山于2009年取得该矿的采矿权证,目前正在加快建设之中。

      ⑤贵州华金:2014年公司收购的贵州华金主要矿产为金矿,黄金矿石储量660万吨,贵州华金各矿区合计保有黄金金属资源储量合计23,408.64千克。

      3、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将在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业务,以及有色金属采选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加强公司的有色金属行业数据库建设,建立基于网络的综合信息化平台及互联网平台,将公司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综合提供商。公司未来战略如下:

      (1)坚定不移发展矿采选业务

      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是公司的业务基础,公司将继续以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业务为龙头,经营好现有的矿山,夯实各矿山的经营管理基础,稳定提升现有矿山产量,提升资源利用率。同时加大现有矿山勘探力度,从已知领域探索到未知领域,增加长期矿产资源储备,为矿山产量的长期稳定增长奠定基础。

      (2)加快发展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

      金属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存在大量的融资及供应链服务需求,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具备有色金属行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经验,在有色金属商业保理、供应链金融、黄金租赁等业务领域已开始布局,积累了经验和人才团队。公司需要加快业务布局,以金属矿采选、贸易及供应链金融为基础,向商业保理、设备融资租赁、黄金租赁等金融业务领域深度拓展,完善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尽快在金融服务领域奠定行业先发优势,全面提升公司行业内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的投融资和发展。

      (3)持续稳健进行矿山并购

      有色金属行业的底部阶段为公司进行并购矿山创造了很大的机遇。公司将在矿山并购领域努力做出突破,并购有色金属企业,尤其是战略性稀有有色金属企业,进一步壮大发展公司矿采选业务,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4)继续稳步扩大金属综合贸易业务

      继续扩大公司矿产品贸易和有色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规模,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扩大业务的广度与深度,实现较快的发展速度。

      (5)主动积极尝试互联网经济模式

      公司在大力推进金属金融综合服务业务同时,通过加快有色金属领域的信息、数据集散、撮合交易,提供商业保理、融资租赁、黄金租赁、供应链服务等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向有色金属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进行渗透,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结合,将公司打造成优势的金属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提供商。

      上述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预计未来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

      4、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矿产资源储量较丰富,现有矿产资源品位较高、矿山服务年限长,各矿山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在近年并购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矿产投资经验。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在金属矿山-冶炼厂-金属加工厂整个产业链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这些有利于公司积极拓展综合贸易业务和金属金融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近年资本运作活跃。公司积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票和债券融资,同时保持与银行良好的合作,融资渠道畅通,为公司抓住机遇,迅速实现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综合实力的提升创造了良好条件。

      公司上述良好的业务基础、较突出的竞争优势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保证了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担保,担保余额为43,933.9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2.05%。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11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2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23日

      至2015年10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所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并于2015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0月19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邹亚鹏

      联系电话:0592-5891693

      传真:0592-5366287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