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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15年1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9号文注册,并于2015年9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5]2516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15年10月13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帐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帐户的手续。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7、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已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认购费按每次认购金额计算。

      9、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和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上的《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1、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咨询购买事宜。

      1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3、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统一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除保本基金外,基金虽然进行适度的资产配置,但资产配置并不能完全抵御市场整体下跌的风险,基金收益仍会随证券市场行情而上下波动。因此,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提示基金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建议基金投资者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或者通过其他代销渠道,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在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合理的评估后作出是否投资的决定。投资者应确保在投资本基金后,即使出现短期的亏损也不会给自己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和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和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资产支持类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长期风险和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但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 001894/001895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A/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B

      2、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3、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发售对象: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期,但最长不超过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2)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a、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

      b、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4)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份额发售面值、认购价格: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基金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 = (10,000+5)/1.00=10,005份

      4、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份额按照单笔认购本基金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已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6、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限制如下表所示:

      ■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认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在开始调整之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直销机构(含网上直销)、代销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办理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

      A、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每天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直销及电话交易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网上直销提供7*24小时服务,15:00以后的交易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

      ③填妥的《开户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投资状况调查表》以及投资者本人签名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注:上述②项中“指定银行帐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一个银行帐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帐户。此帐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帐户,帐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2)认购时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帐户:

      ①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帐户时登记的姓名;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及身份证件号码,并确保在本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16: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帐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 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也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上。

      (2)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划入本公司银行直销帐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帐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帐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 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划入本公司指定银行直销帐户的;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帐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帐户。

      B、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24小时全天认购,交易日15:00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个交易日交易结算。

      2.开立基金账户

      ⑴ 办理相应的银行支付卡。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卡、建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广发银行卡、上海银行卡和汇付天下“天天盈”、支付宝账户等。

      ⑵ 登陆本公司网站开始开户。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⑶ 登陆网上交易,选择“网上交易开户”。

      ⑷ 选择银行卡。

      ⑸ 通过银行身份验证或开通基金业务。

      ⑹ 签订网上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⑺ 开户成功。

      3.提出认购申请

      ⑴ 进入本公司线上交易系统网站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etrading.jsp,登陆网上交易。

      ⑵ 选择认购基金。

      ⑶ 通过银行支付渠道支付认购金额。

      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于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起在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结果。但此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其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对于本基金的认购不能进行撤单交易。以上网上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最新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如未开户不成功、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时认购资金将于确认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帐户划出。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帐户。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下转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