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5—047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莲花味精”)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办公室召开,由董事长夏建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夏建统、李坚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董事逐项表决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65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25,848,366股(含325,848,366股)。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共6名,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9,274万元,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已经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夏建统、李坚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公司编制了《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夏建统、李坚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编制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夏建统、李坚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夏建统、李坚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基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67,000,000股,并拟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金国泰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博维时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睿北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天瑞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上海立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金国泰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9,101,804股、北京博维时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8,284,470股、北京中睿北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2,584,837股、北京中天瑞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2,584,837股、上海立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6,292,418股,并拟分别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确定、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与发行定价相关的其他具体事宜;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承销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谈判,批准和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所有协议;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及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 议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7、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可酌情决定该非公开发行计划延期实施。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夏建统、李坚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8名非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将拥有的“项土国用(2006)第299号”和“项土国用(2006)第297号”2宗土地使用权共计487亩租赁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共二十年,自2015年10月7日开始起算,租赁费用为每年每亩1000元。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设立全资子公司莲花生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莲花生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主营肥料、环保加工、饲料等。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非公开发行工作实际情况,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有部分事项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待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5—048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河南莲花味精”)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现场会议在公司办公室召开,会议推选王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逐项表决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65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25,848,366股(含325,848,366股)。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共6名,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9,274万元,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已经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 号),公司编制了《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编制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67,000,000股,并拟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将拥有的“项土国用(2006)第299号”和“项土国用(2006)第297号”2宗土地使用权共计487亩租赁给本公司使用,租赁期共二十年,自2015年10月7日开始起算,租赁费用为每年每亩1000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5—049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167,000,000股。
●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夏建统、李坚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康投资”)拟认购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67,000,000股,并于2015年10月7日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睿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1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0.36%,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睿康投资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夏建统、李坚回避表决。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企业基本信息
■
(二)股权架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睿康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
杭州慧谷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睿康投资的股权架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
(三)睿康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处罚、诉讼或仲裁情况
睿康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情况
睿康投资成立于2014年4月,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
(五)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
睿康投资2014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睿康投资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关的业务,也未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认购完成后,睿康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因本次发行新增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7.65元/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7.6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并完善绿色健康产业链,丰富绿色产品结构,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将传统制造业与互联网业有机结合,构建多元发展的智慧农业产业战略;通过偿还借款,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10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夏建统回避议案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认购股票的发行价格客观、公允,认购人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本次公开发行中,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拟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股份认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浙江睿康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及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认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夏建统、李坚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六、备查文件
1.莲花味精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七日
(下转B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