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虞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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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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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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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8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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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增加,主要原因是:转让子公司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收到现金所致。
预付账款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减少,主要原因是:转让子公司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及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减少,主要原因是:转让子公司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短期借款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及将已贴现尚未到期票据在短期借款列示所致。
应付票据减少,主要原因是:将已贴现尚未到期票据在短期借款列示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减少,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缴纳欠税所致。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原因是:预提内部职工借款利息所致。
长期借款减少,主要原因是:转入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列示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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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钢贸业务停滞以及本公司产品销量减少、价格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钢贸业务停滞以及本公司产品销量减少、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所致。
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缴纳税款滞纳金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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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钢贸货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购买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原因是: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9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决定对其进行增资扩股,总额不超过6,304万股股份。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华辉公司105,542,627.71股,占总股本的60.21%。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40号公告。
2、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停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43号公告。
3、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45号公告。
4、2015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56号公告。
5、201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北京正能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增持本公司股票完成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60号公告。
6、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62号公告、临2015-072号公告。2015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81号公告。
7、2015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61号公告;2015年9月2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65号公告;2015年9月11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71号公告;2015年9月18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74号公告;2015年9月25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协议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78号公告;2015年9月26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80号公告。
8、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中绳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201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易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96,187,012.46元转让款,产生投资收益77,081,4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67号公告、临2015-075号公告。
9、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5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第一大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5亿元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亿元并购资金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9亿元并购资金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临2015-066号公告、临2015-068号公告、临2015-075号公告。
1.10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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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虞建明
日期 2015-10-08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2015-08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临2015-061号公告),2015年9月2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临2015-065号公告),2015年9月11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临2015-071号公告),2015年9月18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临2015-074号公告),2015年9月25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协议书的公告》(详见:临2015-078号公告),2015年9月26日披露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临2015-080号公告)。
目前,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工作,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充分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月九日
公司代码:600165 公司简称:新日恒力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