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q 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72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份销售及近期新增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9月份公司实现销售面积184.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244.2亿元。2015年1~9月份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1439.8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804.7亿元。鉴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统计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2015年8月份销售简报披露以来公司新增加项目7个,情况如下:
1、无锡周新老街4号项目。该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规划东园路西侧,大通路北侧,信成道东侧,自然河道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 5.2万平方米,容积率2.8,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8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3.14亿元;
2、东莞凫山后续项目。该项目位于东莞市寮步镇,莞樟路北侧,北侧和东侧紧邻金山湖。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容积率2.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1.10亿;
3、佛山中国气象局项目。该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气象路16号,气象路东侧,规划路北侧,规划路西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0.5万平方米,容积率2.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1.00亿;
4、深圳北站枢纽城市综合体C2地块物业开发项目。该项目位于深圳龙华新区,民塘路西侧,深圳北站大楼东侧,深圳北站东广场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2.0万平米,容积率7.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14.2万平米。万科拥有该项目49%权益,须支付地价款9.78亿;
5、青岛桃花源三期(A3地块)项目。该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青银高速西侧,烟青路北侧,民城路东侧,兴阳路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5.2万平方米,容积率1.8,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9.4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61.5%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0.86亿元;
6、大连波浪洗衣机厂项目。该项目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新生路住宅小区东院西侧,日用化学品公司北侧,新生路住宅小区西院东侧,香周路住宅小区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容积率2.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1.33亿元;
7、太原山西四建项目。该项目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万科蓝山西侧,义井西街北侧,规划用地东侧,万科蓝山南侧。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容积率3.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6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0.81亿元。
此外,公司新增物流地产项目2个,情况如下:
1、长沙望城项目。该项目位于长沙市经开区马桥河路。项目净用地面积约9.7万平方米,容积率0.6,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4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0.23亿元;
2、成都空港项目。该项目位于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项目净用地面积约7.2万平方米,容积率1.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万科拥有该项目50%权益,须支付地价款约0.35亿元。
以上项目中,未来可能有部分项目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万科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7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人民币100亿元额度内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于2015年9月17日公告了《关于在人民币100亿元额度内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12,480,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3%,成交的最高价为13.16元/股,最低价为12.5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60,148,519.71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所用资金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