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5-081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立美达,证券代码:002537)已于2015年9月1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于9月17日、9月24日、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075、080)。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全面开展涉及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10月9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但因标的资产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牌,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向交易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9日开市后继续停牌,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2月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