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志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秀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建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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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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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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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2,136,844.09元,减少61.74%,主要系本期较多采用背书票据支付采购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7,474,865.50元,增加57.16%,主要系支付的保证金及备用金等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28,612,625.73元,减少41.43%,主要系年产300辆城市低地板车辆建设项目本期完工转固所致。
4、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8,119,778.15元,增加46.14%,主要系本期收购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威科技”)51%股权,土地使用权及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5、商誉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5,001,131.72元,系本公司并购奥威科技,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合并成本的差额。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3,055,093.63元,增加44.90%,主要系可弥补亏损增加,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7、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79,401,122.57元,增加57.74%,主要系子公司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采购地铁等生产材料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以及本期收购奥威科技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058,504.87元,减少45.94%,主要系本期缴纳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所致。
9、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673,664.86元,增加826.66%,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尚未到支付期的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673,913.67元,增加73.14%,主要系本期收购奥威科技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1,597,601.15元,增加86.60%,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以及收购奥威科技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11,666.67元,增加63.41%,主要系本期收购奥威科技,增加将于一年内结转的递延收益所致。
13、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89,000,000.00元,增加378.00%,主要系本期中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4、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959,830.27元,增加110.70%,主要系本期收购奥威科技所致。
15、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2,289,053.37元,系本公司并购奥威科技,根据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6、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3,135,573.83元,下降30.72%,主要系销售规模下降,应交增值税减少,附加税费相应减少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32,834,748.86元,下降322.71%,主要系本期经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进行变更,调减坏账准备所致。
18、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36,371,211.22元,下降85.50%,主要系政府补助下降所致。
19、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043,224.98元,增加42.08%,主要系对外捐赠支出和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20、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17,198,017.52元,下降1,803.12%,主要系本期亏损额同比大幅度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从而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新津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项目:目前,由公司与新津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的建设工作,公司将与交投公司积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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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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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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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志明
2015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