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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协议的公告
    2015-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5-04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2015年10月9日,公司与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精炼糖及供热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承担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精炼糖及供热中心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工程拟建总面积59,000㎡,日处理4,000吨原糖,工程完工后将实现年加工原糖100万吨,形成优、一级白砂糖生产能力73万吨,精制糖生产能力24万吨。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81,958.98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98%,工程工期730个日历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99万美元

      住 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海融广场4号233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文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精炼糖加工;食糖仓储;蒸汽供应(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38.853万元;

      3、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27日,系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英茂糖业(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约定公司承担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精炼糖及供热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等工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前完成对发包人人员的工程操作和维修培训。公司应根据协议约定提供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担保,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此后款项将根据工程进度支付。

      本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精炼糖及供热工程总承包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日产量最大的原糖深加工项目,标志着公司在原糖深加工行业工程总承包领域取得了突破。该合同的正常履行将对公司在合同期内相应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如果发生各方不能控制的任何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使任一方或双方完成他或他们的合同义务成为不可能或非法,或根据管理合同的法律规定,各方有权解除进一步履行合同的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项合同的履行情况;

      2、附件为公司与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精炼糖及供热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