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原流通股股东股份确权和托管的催示公告
  •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
    有限公司为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2015年10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B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6版:信息披露
    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原流通股股东股份确权和托管的催示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
    有限公司为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
    有限公司为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5-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5-04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

      有限公司为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5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为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液化”)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同意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层气”)为国新液化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近期,国新液化向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5,000万元贷款获得批准,在公司股东大会核准的额度内,山西天然气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国新液化已使用担保额度27,000万元,剩余额度0万元。

      二、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谭晋隆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0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街6号

      经营范围:天然气开发、利用;天然气输气管网建设、经营管理及对外专营;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储运、配送与销售;天然气工程施工、工程设计与工程咨询;非城镇天然气加气站建设与经营;天然气汽车的改装;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销售;润滑油的经销、储运;天然气管道封堵、保驾、抢修的管理服务。

      三、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国新液化煤层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谭晋隆

      成立时间: 2012年2月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南燕竹镇白家庄村(307国道西)

      经营范围: 液化煤层气(天然气)筹建项目的相关服务(不得从事生产经营);燃气技术咨询、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55,496.18万元;负债总额:39,186.66万元;净资产:16,309.52万元;营业收入:10,083.78万元;净利润:871.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山西天然气直接持有山西煤层气42.43%股权;山西天然气全资子公司北京旭日光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山西煤层气36.36%股权。山西天然气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山西煤层气78.79%的股权。国新液化为山西煤层气的全资子公司。

      四、反担保情况

      国新液化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向山西天然气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国新液化股东山西煤层气向山西天然气进行全额反担保。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贷款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山西天然气在担保额度内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

      六、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山西天然气为国新液化的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国新液化筹措资金,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山西天然气所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之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七、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公司(含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74,500,200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对各级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174,500,200元,分别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25%和104.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5-04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

      有限公司申请发行

      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告2015-016、2015-026)。

      近日,山西天然气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356号),该协会已接受山西天然气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现就主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天然气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山西天然气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三、山西天然气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需重新注册。

      山西天然气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自身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