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249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1.1-2015.9.30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5 年8月29日披露的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公司 2015 年 1-9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62,300万元至-58,2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如适用)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在自身经营方面又遇到了较大困难,为了加速公司资金周转,公司对部分船东弃船的机动船舶进行了销售,但受国际船舶市场持续低迷,船舶价格始终在低谷徘徊以及公司自身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销售的船舶价格相对较低,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同类型机动船舶补提了减值。另一方面,报告期末公司针对应收事项的最新进展和结果,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测试,根据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应收事项进行了坏账补提。综上所述,使得本报告期原业绩预告出现了较大变动。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为公司测算后做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250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公司六名董事,会议于2015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顺福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5年1-9月拟计提存货、应收款项等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402,255,911.8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并报表201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减少379,711,897.04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减少379,711,897.04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5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向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偿还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壹亿元的贷款,期限1年,利率7%,并同意公司提供“恒尊”轮作为本次融资的抵押。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公司就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聘请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聘任高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聘任孙宝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孙宝莉女士的联系电话:025-52876100,传真:025-52251600,邮箱:info@saintymarine.com.cn。
六、聘任弋靓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弋靓女士的联系电话:025-52876100,传真:025-52251600,邮箱:info@saintymarin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高松先生,中国国籍,44岁,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高松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宝莉女士,中国国籍,34岁,研究生学历,2006年起在江苏舜天船舶有限公司任职,历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宝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孙宝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弋靓女士,中国国籍,31岁,本科学历,2007年起在江苏舜天船舶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任职。弋靓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251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公司三名监事,会议于2015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告编号:2015-25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252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2015年9月30日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1-9月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402,255,911.86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2.25%。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02,255,911.86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公司合并报表2015年度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减少379,711,897.04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减少379,711,897.04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不包含其它流动资产减值):
■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拟对 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5,265,527.26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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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拟对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60,264,398.65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8.86%。计提依据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单项金额重大的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再按照账龄法对常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拟对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76,452,979.53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9.76%。计提依据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2015年9月30日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其他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
公司拟对 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0,500,000.00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24%。计提依据为: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其他流动资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2015年9月30日对其他流动资产可变现净值进行了测算,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其他流动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15 年10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
2015 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15 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五、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253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法院申请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议案》。法院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裁定受理了公司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破产重整的申请。2015 年 7 月 31 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根据明德重工管理人的申请作出裁定:终止明德重工重整程序并宣告明德重工破产。
2015 年 9 月17 日,公司收到明德重工管理人送达的《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草案)》(以下简称“变价方案(草案)”)、《变价方案(草案)书面表决规则》和《表决票》。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对《变价方案(草案)》作出表决意见为:不同意。
上述内容具体可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债权债务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241)。
二、进展情况
2015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明德重工管理人送达的《关于<变价方案(草案)>表决结果告知书》。经明德重工管理人统计,《变价方案(草案)》表决结果为: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数占有表决权人数的52.84%,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4.78%,根据统计,《变价方案(草案)》获得通过。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表决通过的资产变价方案变现资产。
同日,公司还收到了《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审查通知书》、《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债权表二(供核查)》及其核查意见表等文件。管理人对公司的债权审查结果进行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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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正在核查该债权审查结果,并将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核查意见表》。如有异议,公司还将在规定时间内向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254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厂”)根据其股东顺高船务有限公司2015年6月11日作出的任免决定,委任姜志强为扬州厂董事长。依据扬州厂《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即为法定代表人。
扬州厂已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姜志强先生,并取得了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21000400008202。
其他事项未变。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