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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 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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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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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4版)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雷青松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

      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债券型基金

      六、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策略

      (1)平均久期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货币信贷、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外贸差额、财政收支、价格指数和汇率等)和宏观经济政策(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外贸和汇率政策等)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判断债券市场对上述变量和政策的反应,并据此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进行调整,提高债券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指导下,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采取积极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在明细资产配置上,首先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信用等级、流动性指标决定是否纳入组合;其次,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对照基金的收益要求决定是否纳入组合;最后,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决定投资总量。

      2、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本基金在久期控制上遵循组合久期与封闭期的期限适当匹配的原则。

      (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信用风险控制是管理人充分利用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信用产品投资是本基金的重要特点之一。

      本基金认为,信用债市场运行的中枢既取决基准利率的变动,也取决于发行人的整体信用状况。监管层的相关政策指导、信用债投资群体的投资理念及其行为等变化决定了信用债收益率的变动区间,整个市场资金面的松紧程度以及信用债的供求情况等左右市场的短期波动。

      基金管理人将自上而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基准利率走势、资金面状况、行业以及个券信用状况的研判,积极主动发掘收益充分覆盖风险,甚至在覆盖之余还存在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通过行业及个券信用等级限定、久期控制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以求得投资组合赢利性、安全性的中长期有效结合。

      同一信用产品在不同市场状态下往往会有不同的表现,针对不同的表现,管理人将采取不同的操作方式:如果信用债一二级市场利差高于管理人判断的正常区间,管理人将在该信用债上市时就寻找适当的时机卖出实现利润;如果一二级市场利差处于管理人判断的正常区间,管理人将持券一段时间再行卖出,获取该段时间里的骑乘收益和持有期间的票息收益。本基金信用债投资在操作上主要以博取骑乘和票息收益为主,这种以时间换空间的操作方式决定了本基金管理人在具体操作上必须在获取收益和防范信用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4)跨市场套利根据不同债券市场间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利。

      (5)相对价值判断是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

      (6)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开。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方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3、回购套利策略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4.7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目标收益两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2.本基金于2013年9月13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3年9月13日至2014年3月12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收取浮动年管理费,即本基金管理费的适用费率(m)是根据业绩考核周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的大小来决定的。

      ■

      其中,

      (1)R的计算方法如下:

      ■

      NAV1为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的未扣除管理费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0为第N-1个开放期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若N=1,则NAV0=1.000);

      ■为以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内的任一日为除息日的份额红利的总和。业绩考核周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开放期第一日,包括该日)的期间。

      (2)适用于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的r为第N-1个开放期第一日前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若N=1,r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例:假设按上述公式计算,本基金的第一个业绩考核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为12%,对应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r=4.25%,则适用上述表格中第三档费率,即Min(0.6%,0.3%+■),即比较0.6%与0.3%+■的大小,0.3%+■=0.3%+■=0.77%,相较而言,0.6%较小,故R=12%时应适用0.6%的管理费率;

      假如本基金的第一个业绩考核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R)为11.2%,对应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r=4.25%,仍适用上述表格中第三档费率,即Min(0.6%,0.3%+■),即比较0.6%与0.3%+■的大小,0.3%+■=0.3%+■=0.39%,相较而言,0.39%较小,故R=11.2%时应适用0.39%的管理费率。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计提管理费,而是在每个开放期第一日对管理费进行一次性计提。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本基金对非业绩考核周期的存续期不收取管理费,即在除了开放期第一日之外的每个开放期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m ÷365 ×第N个业绩考核周期实际天数

      其中,

      H为在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未扣除管理费)

      m为第N个开放期第一日适用的基金管理费率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以及降低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5、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6、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内容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7、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事项进行披露。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