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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2015-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72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新”或“公司”)与公司子公司江西恒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现将该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书概述

      1、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书各方:

      协议各方为:恒大高新、恒大新能源(本公司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公司和恒大新能源以外的第三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书标的:恒大新能源持有的福建省宁德恒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恒茂”)100%股权。该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债权债务转移等情况。

      3、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标的的价格: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权”的转让价为壹元(主要是鉴于恒大新能源尚未向宁德恒茂进行实质出资确定)。

      4、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审批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上股权转让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股权转让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省宁德恒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RMB);

      4、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新兴路10号 ;

      5、法定代表人:张勇健

      6、经营范围为: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工业余热发电、废气净化回收节能环保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可再生资源发电、发热的技术服务、投资及投资管理;机电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孙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恒大高新新能源业务发展,加强及完善公司新能源业务链,从而更好地完成公司的战略布局。

      转让后宁德恒茂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2015年及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新能源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该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尽管该协议前期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但宁德恒茂在后期经营过程中仍不能排除因政策、经营环境、市场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决策。

      备查文件:《福建省宁德恒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