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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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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5—06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3日在中国铁建大厦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9月30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8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凤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于公司增加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出具的《关于修改<关于公司增加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的提案》。根据该提案,控股股东建议修改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增加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对《关于公司增加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的修改意见。鉴于控股股东提出以上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董事会对提案所涉的修改后的《关于公司增加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没有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代替原先已公告的《关于公司增加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4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庄尚标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主席2014年度经济效益突出贡献奖励方案的议案》

      同意监事会主席2014年度经济效益突出贡献奖励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铁建海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十二局集团”)共同出资,在厦门设立中铁建海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部门注册为准,以下简称“海峡公司”)。海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和二十二局集团各占50%股权,本公司以5亿元人民币现金入股,二十二局集团以其全资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入股(不足部分现金增资)。海峡公司经营范围为:铁路、公路、市政、城轨、房建、环保、施工总承包与投资、设备安装、地产开发与建设等。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参与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径河延伸线BT项目投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参与武汉市轨道交通1号线径河延伸线BT项目投标。该项目如中标,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方式参与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项目投资加工程总承包投标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局集团”)、十一局集团全资子公司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方式参与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项目投资加工程总承包投标。该项目如中标,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2015-066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29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9月1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5.73%股份的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在2015年10月12日和10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议,为进一步使《关于公司增加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更具体、明确且更具有可操作性,提议对前述议案进行补充修改,并将补充修改后的《关于公司增加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代替原先已公告的《关于公司增加境内外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2)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提议,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关于监事会主席2014年度经济效益突出贡献奖励方案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9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10月29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29日

      至2015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6月3日、2015年10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第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出席回复表

      

      附件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出席回复表

      ■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