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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5-046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方项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刘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赖淑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聘任人员简历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刘莉简历

      刘莉,女,1985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会计学学士。2007年3月至2010年7月任上海万星贸易有限公司会计;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任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上海万星贸易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赖淑婷简历

      赖淑婷,女,1990年出生,大学专科。于2015年6月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十三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5月至2014年6月任深圳市斑彩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6月至今在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2015-047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赣证调查通字(2014)2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吉证调查字201400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按期披露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吉证调查字201405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目前尚无新的进展。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如公司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