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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5-048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30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180万亩天然优质水资源优势,延伸大湖产业链,将大湖水面原单一的养殖模式向大湖综合经营模式转变,实现公司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公司决定将机构进行如下调整:成立大湖水环境治理事业部、大湖光伏能源事业部、大湖体育文化旅游事业部;将千店工程事业部调整为大湖品牌营销事业部;将水产养殖事业部调整为大湖水产生态养殖事业部。

      (1)大湖水环境治理事业部:为适应国家水环境治理的要求,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在水环境治理保护方面取得了非常好的经验。公司将进一步联合中科院水生所、环科院及国内知名院士、教授、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应用水生动物、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等方法,特别是采用生物代谢修复核心技术,对湖泊、水库、河流等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打造世界领先水平的水环境治理企业。

      (2)大湖光伏能源事业部:公司180万亩自有水面资源中有近20%的浅水区域和滩涂,为充分挖掘资源价值,在不影响渔业生态放养的基础上,公司选择部分光照条件优越、地理位置适宜的位置,实施“渔光互补”型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发展新能源产业。

      (3)大湖体育文化旅游事业部:公司现有的12大天然湖泊本身具有很好的自然风光,可为公司从事体育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大湖品牌营销事业部: 将千店事业部调整为大湖品牌营销事业部。公司将“天然大湖、自然生长”的优质水产品,通过鲜活物流配送、加工增值、连锁经营、定点专供、互联网营销及进一步加强千店直供等多种营销模式提供给消费者,实现“大湖”鱼品牌价值的提升。

      (5)大湖水产生态养殖事业部:将水产养殖事业部调整为大湖水产生态养殖事业部。为提升大湖品牌价值,提高大湖鱼的附加值,我们的生产模式由过去注重量向更注重质的转变。运用能效渔业技术实行大湖生态放养模式,调优水产品的品种,提升水产品的品质,实行大湖生态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