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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常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9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15:00至2015年10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建东村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非独立董事选举

      1.1.1、选举黄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谈乃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黄善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戴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独立董事选举

      1.2.1、选举居荷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刘雪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黄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唐金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黄兆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议案1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2015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议案2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9-86237018

      传真号码: 0519-86235691

      联系人:刘训雨、王少华

      邮政编码:213176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及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常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常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统一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对议案1、议案2仍须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议案3、议案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议案1、议案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常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意见格内打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累计投票制的议案,在相应的意见格内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