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88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5日以通讯结合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10月1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结合现场的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董事长钟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新增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公告编号:2015-089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数量(含全部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9月30日,累计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有效担保金额为105亿元(累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67.8667亿元),经权力机构批准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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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亿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15年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对2015年度下属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2015年度对下属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控制的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在2015年为其新增以下额度的融资担保:
1、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现有担保金额332,339.00万元,新增担保金额200,000.00万元;
注: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79,429万元。
2、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36个月内滚动承担保证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7.42%,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持股2.58%)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94,055万元法定代表人:钟玉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光学薄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新材料的研发、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80,098万元,总资产为485,512万元,净资产为239,988万元,净利润为42,16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向控制的下属公司拟新增合计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对控制的下属公司合计担保额度通过后,经批准的公司对控制的下属公司有效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50,000万元,占2014年度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79,429万元的260%;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对控股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8,667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79,429万元的141%。
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本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其他
审议此次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