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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三季度新增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2015-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5-053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三季度新增房地产项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新增房地产项目10个,情况如下:

      1.成都龙泉驿区龙工北路135亩地块。该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东至果壳里的城,西至龙泉第二水厂,南至规划中小学,北至龙工北路。项目用地面积约9.0万平方米,容积率3,计容建筑面积约26.9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总地价5.39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30%权益。

      2.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1号地块。该项目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1号。项目用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容积率2.2,计容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总地价1.85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3.荆州市沙市区工农路地块。该项目位于荆州市沙市区,东临工农路,南临荆州理工职业学院,西临规划路,北临荆襄南路。项目用地面积约4.1万平方米,容积率4,计容建筑面积约16.6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总地价2.01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4.启东崇明岛项目三期第三批。该项目位于启东市新村沙。项目用地面积约8.4万平方米,综合容积率1.33,计容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总地价1.18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60%权益。

      5.哈尔滨哈西绿地中央广场地块一期项目。该项目位于哈尔滨市,东至伊春路,西至三环路,南至东湖路,北至机场路。项目用地面积约15.0万平方米,容积率3.06,计容建筑面积约45.8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总地价9.63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6.上海奉贤区南桥新城04单元11A-02区域地块。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奉贤区,东至S4高速公路,南至运河北路,西至远东路,北至航南公路。项目用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容积率3.5,计容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办用地,总地价6.22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7.苏州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北、澄和路两侧地块项目。该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西至道路,东至月星大厦,南至华元路,北至道路。项目用地面积约8.3万平方米,容积率2.4,计容建筑面积约19.9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办用地,总地价5.60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70%权益。

      8.苏州吴江区绿地太湖城以南地块项目。该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道路,北至绿地太湖城。项目用地面积约28.2万平方米,容积率0.76,计容建筑面积约21.4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总地价25.31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9.大庆金融中心2#地块项目。该项目位于大庆市,东至火炬新街,西至双拥路,南至世纪大道,北至纬二路。项目用地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容积率1.5,计容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办用地,总地价2.26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10.泰安高铁核心片区项目。该项目位于泰安市高铁核心片区。项目用地面积约5.1万平方米,容积率3.5,计容建筑面积约17.7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总地价1.52亿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以上项目中,未来可能有部分项目因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5-054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00亿元

      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或“发行人”)于近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本次公司债券拟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1、债券名称: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行。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6、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发行人借款、补充营运资金。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9、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10、配售规则:本次债券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股东配售。

      11、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上市安排: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5、授权事项:授权发行人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以及其他本次债券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进行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批准或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并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4)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本次债券发行审核的申报事宜,并依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若有)在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已经批准的范围内对本次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作出适当调整;

      (5)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尚需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