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科技
  • A7:数据·图表
  • A8:专题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中国金融全面崛起的关键时机不容错失
  • 危险信号:中国新一轮婴儿潮消失了
  • “互联网+”的
    创新商业模式
  • 阿里“大物流”布局凸显全新平台思维
  • 回购方案是否需经债权人审议通过?
  •  
    2015年10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A2版:评论 上一版  下一版
     
     
     
       | A2版:评论
    中国金融全面崛起的关键时机不容错失
    危险信号:中国新一轮婴儿潮消失了
    “互联网+”的
    创新商业模式
    阿里“大物流”布局凸显全新平台思维
    回购方案是否需经债权人审议通过?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互联网+”的
    创新商业模式
    2015-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丁 峰

      在互联网行业,我国目前做到了“六个全球第一”:网民数量、宽带网接入数、国家顶级域名注册量、手机用户、手机上网人数、互联网交易额;2014年底评出的世界十大互联网公司,几乎全被中美企业瓜分,中国占了4家。这些记录足以说明我国已然成了一个网络大国。在上个月于西雅图举办的中美互联网论坛中,上述成员大佬悉数登场。经统计,参会企业市值总和超过了2.5万亿美元,中美两国互联网企业的市值总和分别为5000多亿美元和2万多亿美元。

      有意思的是,上榜的中国三家互联网企业巨头阿里巴巴、百度和京东,均可从中找到自己的“老大哥”,其崛起均不同程度归因于对“老大哥”商业模式的成功模仿。如阿里对eBayC2C模式、百度对谷歌搜索模式、京东对亚马逊电商自营模式的模仿,就连腾讯的QQ,当初也模仿了以色列的ICQ。另外还有例子,如新浪微博之于Twitter,携程之于Priceline,优酷土豆之于YouTube,美团之于Groupon,都多少带有这种痕迹。

      虽然创新可分为原始创新和跟随创新,通过模仿和学习,将成功的商业模式移植到中国,改进后取得成功,同样也要付出难以想象的艰辛。但坦率地讲,不论在研发和技术上,还是在企业管理和品牌营销上,缺少原创性的创新,不仅是我国互联网企业的短板,也是我国企业的通病。

      有的创新可以模仿,有的就很难,因为在赢者通吃的互联网规则下,有的领域根本就没有了模仿的空间。比如互联网所用的核心技术,操作系统,PC电脑基本被微软windows系统垄断,移动设备基本被苹果IOS和谷歌的安卓系统霸占;芯片,PC电脑主要由英特尔和AMD控制,移动终端主要由ARM设计,高通等提供。连接国际互联网的13台根服务器,美国占了10台,中国1台也没有。在很多领域,我们都不能做到自主控制,不能不受制于人。

      我国互联网企业大多在美国上市,原因也很简单:创始人大多有留洋经历,在美国耳濡目染,将已成功的模式移植到中国,把握更大些,也更容易吸引美国的投资资金。一旦外资掌握了控股权,公司也就无法在国内上市。而在海外,有成功模式在先,就能取得当地资本市场的认可,上市成功率高。于是,我国互联网企业扎堆在美国上市也就顺理成章了。A股市场互联网公司主要集中在创业板,以与现有行业相融相合的“互联网+”企业为主。最有代表性的是目前创业板市值龙头——乐视网。

      乐视网2010年上市当年营收约2.4亿,净利润约7000万;今年上半年营收约44.6亿,净利润约2.5亿,增长势头还是不错的。乐视网最为鲜明的标签就是“生态”:笼统地讲,乐视生态系统中最基础的是互联网生态,以互联网为基础来连接内容生态、大屏生态、手机生态、汽车生态、体育生态和互联网金融生态,并以此递进发展成生态圈、生态链和生态系统。说起来有点眼花缭乱,有讲故事之嫌,能成功落地才是王道。进一步深究,乐视的做法是先从内容入手,以此为根基:八九年前,各主流视频网站贪图免费分享的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原创)内容,无暇购买版权,只有乐视大批低价购入,当版权凸显价值时,乐视已聚集了我国最大的内容库。之后,乐视影业又开创了互联网IP(知识产权)购买转换模式,通过网络小说、话剧等IP制作内容,推出了《小时代》系列、《九层妖塔》等多部IP电影。如果说2013年是互联网教育元年,2014年是互联网医疗元年,那么,今年就是互联网体育元年。据统计,乐视已将200多项体育赛事版权收入囊中,辅之以自主体育赛事IP的运营,已成功地在互联网体育领域实现了先期卡位布局。正是有了内容这块王牌,乐视硬件产品如乐视盒子、乐视手机、互联网电视等才有机会“接地气”,两者形成共生系统,并进一步通过衍生和增值手段,推出满足不同细分市场的独创性和差异化产品,最终将生态系统的概念由空中落地,以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需要提醒的是,乐视独创的这套本土化生态系统商业模式,在世界范围还没有成功的先例可供模仿,风险性不比中国第一代互联网企业小,在肯定乐视创新精神的同时,投资者还需结合估值等因素来综合进行价值自主判断。但可喜的是,包括BAT在内的我国互联网企业并没有安于现状,大家都在努力将创新进行到底。比如,腾讯在原创微信产品的基础上,把自己的“半条命”捆绑在与其他互联网企业的同生共荣上;百度投巨资于O2O创新业务,尽管这一业务不被华尔街所理解;在我国这样一个交通设施条件欠缺的国家,京东所自建的物流体系连亚马逊也自叹不如;阿里巴巴也在酝酿转型,未来阿里巴巴提供的服务会是企业继水、电、土地以外的第四种不可缺失的商务基础设施资源。凡此种种,都说明我们正处在从互联网大国到互联网强国转变的进程中,虽然还有不小的差距,但前途充满希望。

      (作者系独立投资分析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