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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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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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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5版)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人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18、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 基金募集及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海社会安全

      基金代码: 001899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应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六)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份额发售公告“七(三)销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份额发售公告“七(三)2、其他销售机构”。

      (十)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1月18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备案条件为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十一)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基金认购价格为1.00元/份。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认购费率不超过1.00%,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或,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或,认购费用 =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5)/1.00=9,905.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可得到9,905.99份基金份额。

      (十二)认购方式

      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功,基金管理人将认购不成功的款项退回。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投资人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二、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次基金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二)每一基金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已在销售网点有认购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三)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开户申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00元。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一式三份);

      (4)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及募集未成功时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00124431902580595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2290024433

      (2)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东海基金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并且需通过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汇出;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6、投资者可通过东海基金电子交易平台www.donghaifunds.com登录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认购期内提供7×24小时认购服务。

      (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00元。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一式三份);

      (2) 加盖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3) 加盖公章的《印鉴卡》;

      (4) 加盖公章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5)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

      (6) 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 加盖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开立证明文件;

      (8) 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00124431902580595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102290024433

      (2)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东海基金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帐,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本公司直销中心。

      (3)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6、投资人如选择远程委托交易,须签署《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打印确认单。

      六、基金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 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5楼

      成立时间:2013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葛伟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联系人:张德庆

      电话:(021)60586900

      传真:(021)60586908

      网址:www.donghaifunds.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96号中海地产大厦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6904

      网址: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赵会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汪汇

      电话:021-2033336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朱亚薇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i/

      (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王逍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1号楼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963

      传真:0591-38507538

      联系人:柯延超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站:http://www.xyzq.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客服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做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taichengcaifu.com

      (1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健

      电话:400-021-8850

      传真:010-65215433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3)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唐诗洋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5)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880

      客服电话:95353

      网址: www.tebon.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5楼

      电话:(021)60586979

      传真:(021)60586961

      联系人:刘宇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汤骏、许培菁

      业务联系人:许培菁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