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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经对比标的公司和锦江股份等酒店类上市公司的收入、成本和费用的会计政策,与锦江股份等酒店类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相比,没有发现重大不一致的情况。

      2、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而言,没有发现标的公司的成本和费用列报方式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3、补充披露

      上市公司已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之“第七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交易标的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标的公司经营成果分析”之“2、收入、利润变动分析”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披露或补充披露。

      审核问题22:草案显示,标的公司于2015年收购了eLong,并形成商誉11.4亿元。eLong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60亿元,净亏损5.3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eLong亏损较大的原因以及标的公司高价收购eLong的原因;(2)该项投资是否存在减值风险。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1、问题答复

      (1)eLong亏损较大的原因以及标的公司高价收购eLong的原因

      据标的公司解释,标的公司于2015年5月完成收购eLong21.87%的股份,该项投资是标的公司基于对eLong长期发展远景的一种战略投资。eLong作为中国第二大的酒店第三方在线旅行服务代理商,随着中国商务旅行、旅游等市场的蓬勃发展,其具有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且能与铂涛集团的酒店业务产生一定的协同效应。目前,eLong所面临的暂时亏损主要是由于市场快速扩张及行业竞争所致。而标的公司在对eLong进行投资时已经了解到其当前的财务状况。

      (2)该项投资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于201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对eLong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按其权益份额确认了当期投资损失约人民币1,451万元。标的公司认为eLong目前的亏损状况是暂时性的,且没有超出其投资决策时对其财务状况的预估。因此,于2015年6月30日标的公司没发现其对eLong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标的公司没有对eLong的长期股权投资进一步实施减值测试。

      标的公司审计机构已经获取了标的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风险评估文件,并获取了评估师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结果,没有发现减值迹象。

      2、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而言,没有发现标的公司对eLong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3、补充披露

      上市公司已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之“第三节 交易标的情况”之“六、标的公司主要资产”之“(一)主要资产情况”之“4、长期股权投资”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披露或补充披露。

      审核问题23:草案披露与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所披露的关联交易存在不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前两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其公允性。请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就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意见。

      1、问题答复

      (1)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前两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已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前两年及一期的主要关联交易更新披露,与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披露信息一致。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其公允性

      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按照一般正常商业条款或相关协议进行。经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提供的关联方交易清单核对至明细账,同时对关联方交易金额及余额进行了函证,并将铂涛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主要日常经营交易与独立第三方的合同条款进行了比较,没有发现有重大差异。

      2、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就财务报表整体而言,没有发现标的公司对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和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3、补充披露

      上市公司已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第九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一)本次交易前,关联交易情况” 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披露或补充披露。

      六、其他

      审核问题24:请公司核对披露文件前后的一致性和草案编写是否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编写的格式要求,修改披露文件前后不一致和不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编写格式要求的内容。

      问题答复:

      上市公司已认真核对披露文件前后的一致性和草案编写格式,已根据要求修改披露文件前后不一致和不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编写格式要求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5-08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正在筹划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重大投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起停牌。2015年7月21日,公司发布《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8月20日,公司发布《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0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5年9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1日起继续停牌。

      201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752号)(以下简称《意见函》)。公司在收到《意见函》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回复,并根据《意见函》的要求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披露。201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详见公司2015-076号、2015-079号公告,广大投资者可自行查阅。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19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股份/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15-082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正在筹划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重大投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起停牌。

      2015年9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1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752号)(以下简称“《意见函》”)。公司在收到《意见函》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回复,并根据《意见函》的要求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披露。201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答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19日起复牌。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就公司正在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与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财务负责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公司欢迎各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部门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21-6321 7132

      联系传真:021-6321 7720

      邮箱地址:jjir@jinjianghotels.com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