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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5-10-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5-057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十二个月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及2014年5月1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百步分理处签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2014年第1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二)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三)投资币种:人民币

      (四)理财期限:起息日后,每个工作日接受赎回

      (五)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后): 1000万(含)—10000万(不含):1-6天:1.75%,7-30天:2.55%,31-60天:3.05%,61-180天:3.35%,181-365天:3.60%,366天及以上:3.60%

      (六)申购金额:4,000万元

      (七)产品起息日:2015年10月16日

      (八)产品到期日:2016年12月01日

      (九)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十)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百步分理处无关联关系。

      (十一)产品风险提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二)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三)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险。

      (四)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12月25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4,500万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4.00%,产品起息日:2014年12月26日, 产品到期日:2015年1月29日。

      2015年1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4,500万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4.20%,产品起息日:2015年1月31日, 产品到期日:2015年3月6日。

      2015年3月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4,500万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汇利丰”2015年第496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4.20%/年或2.60%/年,产品起息日:2015年3月10日, 产品到期日:2015年4月17日。

      2015年3月24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33天”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5.500% ,产品起息日:2015年3月25日, 产品到期日:2015年4月27日。

      2015年3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2,000万购买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34天”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率:5.600% ,产品起息日:2015年3月31日, 产品到期日:2015年5月4日。

      2015年7月13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4,000万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3.90%,产品起息日:2015年7月14日, 产品到期日:2015年10月12日。

      2015年10月13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4,900万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3.40%,产品起息日:2015年10月14日, 产品到期日:2015年12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1,400万元(含本次4,000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2、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步步高”2014年第1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3、银行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