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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15-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05 公司简称:永鼎股份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莫林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春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本公司成功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金亭汽车线束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向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4,108,367股,向其他股东发行37,433,533股,合计发行91,541,900股。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15年7月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上年期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上年同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基本每股收益等作相应调整;

      注2、公司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126,712,468.78元调整为152,756,959.45元,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从380,954,646股调整为435,063,013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从0.333元调整为0.351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886,875.34元,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443,381,576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266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2日证监许可[2015]1425 号文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154.19万股。本次发行股份 91,541,900 股已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2,496,546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7,249.6546万元。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公告(临2015-057和临2015-077)。

      2、公司和第三国业主就该业主目前拥有并经营所在国的大部分输变电系统大规模升级、扩建和改造事项签订无约束力的MOU(谅解备忘录),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公告(临2015-016)。

      报告期内,该MOU所涉及的项目完成了相关政府部门的报备和审批工作,目前公司正与该业主就具体的商务条款和技术协议进行谈判。根据相关项目清单,初步估算该项目所涉及金额将在15亿美元到20亿美元之间,相对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特别巨大。由于项目工程量巨大,导致商务条款和技术协议的谈判工作量巨大,总承包合同的签订仍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也无法确定签订合同的确切时间和合同的具体金额,同时根据项目清单初步估算的金额,该合同的签订还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按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收到POWER GRID COMPANY OF BANGLADESH LTD(孟加拉国家电网公司)的通知,永鼎泰富中标“Design, Supply and Installation of Package7: 132kV Rampur-Agrabad Underground Cable Transmission Line and In-Out of Harishahar-Khulshi 132kV Transmission Line to Rampur Substation through Underground Cable on Turnkey Basis”项目,项目为包含拉普尔至阿格拉巴德的132kv埋地电缆输电线路以及哈里沙哈-库尔西132kv线路至拉普尔变电站的132kv埋地电缆总承包项目。项目中标金额约折合为1193万美元。截止目前,永鼎泰富尚未与交易对方正式签订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莫林弟

      日期 2015-10-16

      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81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15年6月5日至本公告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合计为712.94万元,现将公司在以上时间内收到的单笔超过100万元的大额政府补助收入公告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5年6月11日,公司收到2014年度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竣工项目(第二批)补贴资金220.26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江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审核下发的。

      2015年7月23日,公司收到2015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290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精神审核下发的。

      2015年8月1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鼎泰富工程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和商务局审核下发的201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该笔资金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资金(第二、三批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精神审核下发的。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补贴的取得将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