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江路35号上海跨国采购会展中心3楼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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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池洪副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共审议了1项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沈忠秉董事因公事委托陈辉峰董事出席,单喆慜独立董事因公出差委托张兆林独立董事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杨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陈小宏先生和财务总监姜静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王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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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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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了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大会补选王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中豪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律师:祝磊律师、郝红颖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5-030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10月20日在上海市中江路35号上海跨国采购会展中心3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八届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授权委托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池洪副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王强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选其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