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15-039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57号上海通茂大酒店四楼辰茂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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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卢宇洁、鲍琦、独立董事张鸣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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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投资上工宝石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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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为德国百福工业系统及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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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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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3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曙范、沈欣欣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