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贷款展期关联交易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5-54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展期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松辽”)因运营的需要,拟向公司第四大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为3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35%(维持贷款期初利率不变)。
2、关联人回避事宜:2015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审议,参与表决的全部9位董事为非关联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
3、关联交易的影响:北京松辽申请委托贷款展期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满足经营需要。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4月2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松辽”)向时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现为公司第四大股东)的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申请为期六个月的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的委托贷款,现该笔委托贷款将于2015年10月27日到期,北京松辽因运营的需要,拟向公司股东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为3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35%(维持贷款期初利率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中,借款方北京松辽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贷款方亦庄国投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有关规定,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展期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芦永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959,396.98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6幢
主营业务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自有办公用房出租
关联方控股股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三、交易标的
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展期,期限为三个月,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5.35%(维持贷款期初利率不变)。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借款人: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贷款人: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人民币2,900万元
4、借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后的三个月
5、借款用途:北京松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借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为5.35%(维持贷款期初利率不变)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京松辽需要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维持运营,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展期,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满足经营需要。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10月20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委托贷款关联交易议案,参与表决的全部9位董事为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认为:北京松辽向亦庄国投申请委托贷款展期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解决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满足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本关联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8月4日,亦庄国投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向北京松辽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2,9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贷款年利率为4.85%(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八、上网公告/报备附件
(一)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5-055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有5名监事参与表决,实有5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选举姬连强先生为公司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5-56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莱文化”)的通知,耀莱文化于2015年10月20日向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41,106,000股公司股票,用以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情况
标的证券代码:600715
标的证券简称:*ST松辽
出质人: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性质:法人配售限售股
质押数量:41,106,000股
初始交易日:2015年10月20日
质押期限:1075天
二、耀莱文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耀莱文化持有公司股票141,10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113%,其中限售流通股141,106,000股;
耀莱文化本次质押公司股票41,10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9.131%,占公司总股本的4.985%;
截至本公告日,耀莱文化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数量累计141,10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7.113%。
三、本次股票质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