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5-8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证券代码:000701)交易价格于 2015 年10月20日至2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2015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拟调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拟挂牌转让部分所持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前述两项事项详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关于挂牌转让部分所持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等。刊载于2015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于2015年10月24日披露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出现上升或下降50%的情况。
3、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0日披露了调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的公告,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