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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国华东方美郡1区6号楼)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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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发行的批准情况
2015年4月21日,山东海投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此议案2015年5月15日经发行人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规模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0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229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中的首期发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2、本期债券名称: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发行人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10月27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7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则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7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0月27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10月2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7日。
14、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0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26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26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0月27日至2018年10月26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10月27日至2020年10月26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为2015年10月27日至2018年10月26日。
1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7、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投资者未进行回售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9、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偿债账户: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偿债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专项偿债账户为同一账户。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1、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簿记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8、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9、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国华东方美郡1区6号楼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8666号国华东方美郡1区6号楼
法定代表人:包剑英
电话:0531-68610111
传真:0531-68610000
邮政编码:250002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项目经办人:陈亚利、袁媛、郑翼
电话:029-87406648
传真:029-87406134
邮政编码:710004
(三)分销商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项目经办人:戴骏、许虞婕
电话:010-66555578
传真:010-66555197
邮政编码:100033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项目经办人:尹志元
电话:010-85127442
传真:010-85127438
邮政编码:10000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住所:青岛市延安三路234号海航万邦1号楼34层
法定代表人:胡明
经办律师:霍桂峰、田军、孙盛坤
电话:0531-80671878
传真:0531-80671873
邮政编码:266071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法定代表人:梁春
经办注册会计师:殷宪锋、李莉
电话:0531-69954738
传真:0531-69954738
邮政编码:250100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经办人:钱进、陈剑波、刘明球
电话:021-63504375
传真:021-63610539
邮政编码:20000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项目经办人:陈亚利、袁媛、郑翼
电话:029-87406648
传真:029-87406134
邮政编码:710004
(八)本期债券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 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负责人:高斌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十)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银行账户: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700012109027300389
开户行:工行西安市东新街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79100004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及以其它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1、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2、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3、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评级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出具的《2015年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上海新世纪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上海新世纪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上海新世纪关于发行人及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所考虑的优势
(1)山东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战略获批以来,山东省蓝色经济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作为实施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战略的核心投融资平台,山东海投面临较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机遇。
(2)山东海投形成了以现代海洋运输物流、海洋油田服务和涉海金融服务业为基础,多元化发展的业务格局金融与实业的结合力度逐步加大,多元化经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山东海投的干散货运输业务和液散货运输业务在运力、客户资源和产业化经营方面均拥有一定的行业竞争力和区域竞争力。公司干散货船型不断向大型、低油耗、绿色环保等发展,干散货运输的成本优势逐步体现,且公司拥有国内规模最大的VLGC船队,液散货运输规模效应明显。
(4)山东海投金融板块的运营主体山东蓝色经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山学者股权投资、青岛海洋基石基金、海晟租赁以及海融小额贷等目前市场认可度较高,且海洋油田服务正逐步通过人才引进和跨境并购的方式实现快速发展,随着公司投建的高性能钻井平台的完工,可为后续业绩形成一定支撑。
(5)目前,山东海投负债结构合理,资产流动性较好,货币资金尚属充裕,即期债务偿还能力较强。且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关系,保持了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和稳定性,财务弹性空间较大。
2、上海新世纪关于发行人及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提请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1)海洋运输和国际贸易业务易受经济波动影响。目前航运价格指数处于低位震荡,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下滑,加大了山东海投海洋运输和国际贸易业务的经营压力。
(2)山东海投对外股权投资及海洋运输板块船舶建造等资本支出规模较大,负债经营程度有所提高,且未来资本支出规模仍较大,偿债压力不断增大。
(3)山东海投金融板块处于发展阶段,对公司业绩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且风控体系有待完善,人才储备有待加强。
(4)山东海投尚处于发展期,且由于金融板块在起步阶段,融出资金的增加,使经营性现金流一直处于净流出状态。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上海新世纪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债券首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本期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上海新世纪将对本期债券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间,上海新世纪将持续关注山东海投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山东海投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山东海投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山东海投的信用状况。
1、跟踪评级时间和内容
上海新世纪对山东海投的跟踪评级期限为本期债券首次评级报告出具日至失效日。
定期跟踪评级将在本次评级报告出具后每年跟踪一次,于山东海投年度报告公布后的两个月内出具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上海新世纪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
不定期跟踪评级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山东海投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上海新世纪相应事项。上海新世纪及其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山东海投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2、跟踪评级程序
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山东海投发送“常规跟踪评级告知书”,不定期跟踪评级前向山东海投发送“重大事项跟踪评级告知书”。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调研、评级分析、评级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上海新世纪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债务人、债务人所发行金融产品的投资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持续跟踪评级报告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告,上海新世纪将同时通过其公司网站(www.shxsj.com)进行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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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设立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发行人系经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第75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国资委批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公司设立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
(一)2010年9月,公司设立
2010年8月6日,经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投资设立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鲁国资规划函〔2010〕103号)批准,由山东高速、山东钢铁、兖矿集团、新矿集团、日照港集团、山东国资控股共同出资组建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
2010年9月16日,公司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700000000022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2012年6月,公司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2年6月2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亿元,该6亿元增资系国家资本金,由山东省国资委出资并直接持有。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5亿元增至31亿元。
(三)2013年12月,公司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3年12月20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该1亿元增资系国家资本金,由山东省国资委出资并直接持有。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1亿元增至32亿元。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五、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股东情况如下:
表3-1 发行人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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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山东海投的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
(二)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山东高速出资100,0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1.25%,是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山东高速系山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属于山东省国资委的一致行动人。
山东高速成立于1997年,由山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以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物流为主业,集主业产业链上建设、建材、信息、金融、地产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化、高效化、综合型国有独资特大企业集团。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山东高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3,117.27亿元,负债为2,417.6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99.58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435.03亿元,净利润13.47亿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山东高速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3,349.18亿元,负债为2,547.4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01.78亿元。最近一期山东高速实现营业总收入167.27亿元,净利润3.73亿元。
(三)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之间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3-1 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之间的股权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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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未被质押,并且不涉及权属争议。
七、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3-2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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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二级控股子公司8家、三级及以下控股子公司17家,其中二级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3-2 发行人二级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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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持有海晟租赁46.98%股权,并享有60.00%表决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注2:公司持有海融小额贷48.75%股权,但具有实质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注3:公司于2012年出资设立山东海洋国际,出资比例100%,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2014年山东海洋国际新增投资者,山东海投对其出资比例降至40.00%,但仍具有实质控制权,故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发行人参股公司、出资合伙企业及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1)参股公司、出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有参股公司4家、出资合伙企业4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3-3 发行人参股公司、出资合伙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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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合营联营企业共11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3-4 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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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公司治理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组成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一)股东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检查、考核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工作业绩和年度工作业绩;
(4)检查、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履行法定职责和《公司章程》规定职责的情况;
(5)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省国资委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投资计划;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8)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9)决定除《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十)项所列事项以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12)检查、考核经营层的任期工作业绩和年度工作业绩;
(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5)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报告;
(16)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除行使董事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代表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4)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
(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三)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省国资委提名,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可以派员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以及监事会认为需要列席的其他会议,并有权对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名(包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任期由董事会确定,一般不超过本届董事会的任期,连聘可以连任。
董事一般不兼任除总经理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经股东会同意,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9)《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表3-5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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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任职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况。
(二)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员工430人,具体情况如下:
表3-6 公司员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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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发行人贯彻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战略,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导向作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构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投融资平台、海洋科技成果孵化和技术转化平台、海洋产业整合平台,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海洋产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涉海金融业投资及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涵盖海洋运输物流、国际贸易和金融等。海洋运输物流业务和国际贸易业务是发行人收入的主要来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结构如下:
表3-7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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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洋运输物流板块
发行人的海洋运输物流板块业务主要包括远洋运输、船舶管理和船员管理业务等,其中远洋运输业务占比较大。目前公司的海洋运输物流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山东海运开展。
根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海运自2010年成立以来,即以远洋运输为支撑,向物流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形成产业综合协同效益,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物流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管理经营效率一流的综合物流企业集团。目前,公司控制运力规模在国内船东中位居前列,航线遍及全球各主要港口,在全球航运市场享有一定的行业知名度。
(二)国际贸易板块
发行人的国际贸易业务主要通过山东海运的下属子公司海运国贸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主营产品包括煤炭、有色金属(镍矿、铬矿、镍铁等)、铁矿石等。由于目前大宗商品市场行情低迷,海运国贸开展此类业务较为谨慎。
(三)金融板块
发行人的金融板块业务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和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通过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海晟租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主要通过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海融小额贷开展。
十一、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山东海投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型企业,是山东省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国家战略的核心投融资平台、海洋科技成果孵化和技术转化平台、海洋产业整合平台,是国内首家以海洋经济为重点投资领域的国有投资公司。公司围绕“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导向作用,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公司投资和经营产业涉及现代海洋运输物流、海洋油田服务、涉海金融服务、内河港航经营等领域,初步形成了以海洋产业和涉海金融业为核心的投资控股集团。
根据2015年5月25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4年中国航运发展报告》(航运白皮书),2014年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主要航运企业经营船队规模(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按载重吨排名第4,较2013年上升1名;在中国主要航运企业经营的国际航运船队规模(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排名第4,较2013年上升1名。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清晰的战略优势
作为国内首家以海洋经济为重点投资领域的国有投资公司,山东海投以做未来海洋产业引领者为使命,按照国家“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立足蓝区、放眼世界,坚持市场化运作、国际化运营模式,围绕做强海运、突破海工、做实金融三条业务主线,投资海洋运输物流、海洋油田服务、现代金融服务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引领作用,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
2、政策支持优势
发行人涉及的多个产业受到政策支持。2014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的意见》提出加快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提升内河港航整体实力,大力发展港口现代物流,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扎实推进港口资源整合,积极发展航运业,积极推进临港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绿色港航建设等意见对海洋运输物流产业有着显著的支持作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泰山学者蓝色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地方政策均对发行人的金融与投资业务板块有明显利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与《中国制造2025》中,均将海洋工程装备业列入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行业。此外,山东海投作为省属国有企业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给予的资金支持,包括补贴、扶持基金、租金减免等。
3、完善的产业结构优势
山东海投以现代海洋运输物流、海洋油田服务和涉海金融服务产业为基础,坚持多元化发展道路,旨在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核心投融资平台、海洋科技成果孵化和技术转化平台、海洋产业整合平台。三大平台功能互补、相互支撑。核心投融资平台可为其他平台提供金融服务支持,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科技成果孵化和技术转化平台可为海洋产业整合提供技术支持;海洋产业整合平台可为投融资平台提供项目资源,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载体支撑。各平台功能的有机结合可创造协同价值,共同构建公司整体竞争优势。
4、先进的产业设施优势
山东海投重视对产业的投入力度,下属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大力提升运营效率和运营质量。航运装备方面,山东海运正在运营的3条LPG船为全公司的经营业绩做出了重要贡献,此外在建的还有6艘超大型液化气运输船,均按照绿色节能环保要求设计,是目前世界最先进的VLGC船型。山东海运的全球首制4艘25万吨矿砂船已投入运营,该种船舶根据中国至澳大利亚航线特点进行优化设计,吃水标准符合航线港口要求,能满足港口快速装载系统要求,实现单仓单次快速装注,极大地缩短了装卸货时间,是目前中国至澳大利亚航线最经济、最具竞争力的船型。同时,山东海运拥有控制运力4艘40万吨矿砂船(Valemax),是中国至巴西航线承运矿砂的最经济、有效、低成本营运的主力船型。公司的干散业务市场竞争力逐渐增强。海洋油田服务方面,下属公司山东海工定位于高性能钻井平台运营服务,先后启动两座CJ46钻井平台和两座CJ50钻井平台的委托建造工作。先进的设施水平保证了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公司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关键支持。
5、良好的资信和融资能力优势
自设立以来,山东海投坚持诚信经营,无任何逾期还款或其它违约记录,在业内拥有良好的信誉。公司与多家银行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关系,保持了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和稳定性。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其中内源融资主要来自于山东海投自身的盈利积累和股东的支持,外源融资主要包括政府的直接注资、银行贷款、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融资租赁、银团融资等多种形式。其良好的信誉使得公司能够获得多渠道、持续性的融资,确保公司能取得充足的项目开发资金,保障公司的良好运营与发展。
6、良好的市场品牌优势
山东海投致力于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在涉海产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地位。公司的海洋运输物流板块在航运、国际贸易、船舶管理和船员管理等多方面满足客户的需求,在我国航运界具有一定领先地位;金融板块拥有国内首支专注于海洋经济的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及山东省泰山学者股权投资、青岛海洋基石基金、海晟租赁、海融小额贷等多个被市场高度认可的主体;海洋油田服务板块通过引进国际一流人才与跨境并购等手段,跻身于世界知名海洋油气服务商行列。山东海投精心打造各个板块,已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并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
7、管理人才优势
(下转B14版)
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签署日期:2015年10月22日




